外务部咨南洋:《禁止韩钱入口》光绪二十九年十月初四日光绪二十九年九月二十六日准驻韩大臣函称:韩国向用常平制钱,其钱甚重,后因私销过多,常平减少。近于七、八年前铸当十红铜,通行国内。又,见日本人有当五十镍钱,因停止红铜,改铸镍钱,每二十白镍当银洋一元。其利甚溥,遂愈铸愈多。兼以日人私铸,华人难免无效之者。私铸充斥,不可补救,现在韩国
外务部咨南洋:《禁止韩钱入口》
光绪二十九年十月初四日
光绪二十九年九月二十六日准驻韩大臣函称:韩国向用常平制钱,其钱甚重,后因私销过多,常平减少。近于七、八年前铸当十红铜,通行国内。又,见日本人有当五十镍钱,因停止红铜,改铸镍钱,每二十白镍当银洋一元。其利甚溥,遂愈铸愈多。兼以日人私铸,华人难免无效之者。私铸充斥,不可补救,现在韩国每一银洋换红铜二百数十枚。
近闻华商私运韩铸红铜入我烟台、上海、盐城、东台一带,与中国新铸当十红铜搀杂混用,每百枚换洋一元。较之在韩二百数十枚,其利倍数有余,势将源源而来,实于我国钱法大有妨碍。除已饬驻仁川等口岸领事,会同海关稽查,并函达东海、津海、江海各关道,知照税务司禁止韩钱入口外,应请通行各省,一律设法,实力査照,不准韩钱搀用,以维圜法。等因。
相应咨行贵大臣查照,转命各关道知照税务司,实为稽查,禁止韩钱人口。並通令所属。出示晓渝,不准搀用韩钱,以维圜法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