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寄:着两广总督李鸿宾等禁止外国银元流通道光九年十二月十六日(1830年1月10日)军机大臣字寄两广总督李(鸿宾)、广东巡抚卢(坤)。道光九年十二月十六日奉上谕:朕闻外夷洋钱有大髻、小髻、蓬头【均指人像银币】、蝙蝠【鹰洋】、双柱【西班牙银元】、马剑【荷兰银元】诸名,在内地行使,不以买货,专以买银,暗中消耗,每一文抵换内地纹银,计折耗二三分。
廷寄:着两广总督李鸿宾等禁止外国银元流通
道光九年十二月十六日(1830年1月10日)
军机大臣字寄两广总督李(鸿宾)、广东巡抚卢(坤)。
道光九年十二月十六日奉上谕:朕闻外夷洋钱有大髻、小髻、蓬头【均指人像银币】、蝙蝠【鹰洋】、双柱【西班牙银元】、马剑【荷兰银元】诸名,在内地行使,不以买货,专以买银,暗中消耗,每一文抵换内地纹银,计折耗二三分。自闽、广、江西、浙江、江苏渐至黄河以南各省,洋钱盛行。凡完纳及商贸交易,无一不用洋钱。番舶以贩货为名,专载洋钱至各省海口收买纹银。致内地银两日少,洋钱日多,近年银价日昂,未必不由于此。
……前因内地间有夷钱搀杂行使,曾降旨饬禁,然尙不似洋钱行使之多,折耗之甚。至鸦片烟泥,则又以外夷之腐秽,潜耗内地银两。
昨李鸿宾等密陈英吉利,请改贸易章程折内,亦经筹议及此。该督等通达治体,深悉积弊,必须将如何截其来路,如何禁其分销,外夷之诡谲不行,内地之消耗胥免,期于言出法随,不致徒为文告故事,有名无实,方为安善。
该督等素称晓事,当能仰体朕意也。将此谕令知之。钦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