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劻等折:《为遵议滇省奏请设局铸造银铜元事》光绪三十二年闰四月初四日

【清末机制币相关奏折】 2023-08-24     135
庆亲王奕劻等为遵议滇省奏请设局铸造银铜元事奏折光绪三十二年闰四月初四日会同户部办理财政事宜·和硕庆亲王奕劻等跪奏,为遵旨议复事光绪三十二年三月二十四日,准军机处抄交云贵总督丁振铎奏议设滇局铸造银铜元以挽利权而裨路政一折,奉朱批:财政处、户部议奏。钦此。钦遵。传知前来。查该督前以开办滇蜀铁路,奏请鼓铸铜元,仍兼铸银币。经臣等议复,铸币

庆亲王奕劻等为遵议滇省奏请设局铸造银铜元事奏折

光绪三十二年闰四月初四日

会同户部办理财政事宜·和硕庆亲王奕劻等跪奏,为遵旨议复事光绪三十二年三月二十四日,准军机处抄交云贵总督丁振铎奏议设滇局铸造银铜元以挽利权而裨路政一折,奉朱批:财政处、户部议奏。钦此。钦遵。传知前来。

查该督前以开办滇蜀铁路,奏请鼓铸铜元,仍兼铸银币。经臣等议复,铸币一项奏明专由总厂铸造,仍留南北洋、粤、鄂四局,其余并应停罢。惟滇省地处边远,转运实难,国家银行未能遍立,将来铁路所需若听其行使洋元亦殊非计。请饬下云贵总督,查照新章,体察情形,应否于南北洋、粤、鄂四局外添设一局,奏明办理。

至该省官铸铜元自可匀拨,余利以为造路之用,无庸令公司鼓铸。各等因。奏准行知,遵照在案。

兹据该督奏称:滇居边微.去南北洋、粤、鄂均远,英、法洋元充斥已久,非自铸造,则利权尽失。现在既定新章,自应遵照办理。应请添设云南造币分厂,遂员责成总办,无庸由铁路公司经理。各等语臣等伏查,该督前请铸造银元,系为抵制洋元之充斥,并欲以余利添资铁路股本。当以奏定新章铸造银币,分两、成色与从前各省所铸旧式银元迥不相同。该督以余利为言,似尚未接到新定章程,是以奏令体察声复。

兹据奏称请设云南造币分厂,一切遵照新章办理。臣等公同商酌,滇居边远,与他省情形不同,且铁路需用孔殷,洋元久虞充斥,所请添设分厂遵章添铸银币之处,自应准其暂行办理。侯一二年后,约计所铸银币足敷铁路流通行使,或户部银行推广设立,在该省附近设有分行,堪供周转汇寄,应即停铸,以符定章。

如蒙俞允,当由臣等行知该省遵照办理,并饬造币总厂刊发祖模,由该省颁领开铸,其成色,分两务令遵照奏章,不得稍有参差。至该省所铸铜币,亦应遵章限制铸数,不得专恃余利以充铁路股本,致碍圜法。

所有遵议滇省奏请设局铸造银铜币缘由,谨恭折具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

再,此折系财政处主稿,会同户部办理。合并声明。

谨奏。

 

会同户部办理财政事宜和硕庆亲王臣奕劻,会同户部办理财政事宜外务部尚书·协办大学士臣瞿鸿几,会同户部办理财政事宜外务部会办大臣·大学士臣那桐,管理户部事务大学士臣王文韶,户部尚书臣铁良,户部尚书臣张百熙,户部左侍郎臣景洼,户部左侍郎臣陈邦瑞(留), 署户部左侍郎臣柯逢时,署户部右侍郎·商部左丞臣绍英,户部右侍郎臣陈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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