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三十四年二月初五日/公元1908年3月7日《申报》:奏为遵旨具奏。恭折仰祈圣鉴事。 准军机处片交光绪三十四年正月十三日,军机大臣奉谕旨(中略。原文已录正月二十日本报),钦遵抄交到部。臣等钦奉之下,仰见朝廷体念民依,垂意币制,感佩莫名。 查一文铜钱,自光绪三十二年(1906)七月间,即经财政处会同臣部奏准各省一律仿铸,近因京外制钱缺乏,民
光绪三十四年二月初五日/公元1908年3月7日《申报》:
奏为遵旨具奏。恭折仰祈圣鉴事。
准军机处片交光绪三十四年正月十三日,军机大臣奉谕旨(中略。原文已录正月二十日本报),钦遵抄交到部。臣等钦奉之下,仰见朝廷体念民依,垂意币制,感佩莫名。
查一文铜钱,自光绪三十二年(1906)七月间,即经财政处会同臣部奏准各省一律仿铸,近因京外制钱缺乏,民间日用小数,实多不便。复于上年十月,通行各省筹办开铸,报部查核。现在尚无具报仿铸一文钱之案。
今奉谕旨饬于各省铜元定额之外,加铸三成,并由臣等厘定钱制,臣等当即扎行造币总厂遵照。并令将制钱铸本考查明晰,以凭核定。旋据总厂署监督内阁学士,兼礼部待郎衔瑞丰等呈称:“前项加铸三成一文钱,总厂遵即迅将应用机器,配置齐全,刻日开铸。其各省祖模,仍当由总厂赶紧制造,轮宇廓画,镌刻精细,正面照当十铜币模式,镌刻龙纹,背面刊明“一文”字样,并加识省分,以期铸造与否有所考查,俟祖模造成,颁发各厂限领到后两月内,翻刻子模,一律铸造,概按所铸当十铜币枚数,加铸三成,不准稍有减少,至形式重量铜质铸本,事关国币,配合不厌求详。
查广东所铸形式中凿圆孔,系为便于贯串,与旧式制钱,具体而微;升任湖广总督张之洞复经奏请以一文钱模式,必与当十铜币模式相等。现奉上谕谆谆以一文新钱,期于当十铜币,子母相权,则是以子辅母,一气相承,形式未可两歧,当以无孔为断。
其重量、铜质:广东系用紫铜六成,熔配白铅四成,每文重三分二厘。湖北用紫铜九十五分,配铅五分,亦重三分二厘。此项新钱工费甚巨,即以广东黄铜成色而论,每十文合工料银八钱二分一厘。揆诸近日钱价。折耗已复不少,如用紫铜九十五分,配铅五分,恐亏累益多,未能与当十铜元工料成本大致相准,价值亦必不能一律,是成色当以黄铜为宜。
拟请定为紫铜六成,白铅四成,重量三分二厘。每枚内实含净铜一分九厘零,每十枚恰与当十铜元内含净铜一钱九分者略等。虽工本仍有亏耗,然以当十铜币余利拨补,盈缩相权,自可顾全成本等情,呈复前来。
臣等复详加考核。广东原铸有孔之钱,系与旧日制钱同式。取其习用已久,湖北原奏拟不用孔,意在与铜币一律。是以臣部议复折内声明体察各省铜币情形,再行通盘筹定等因在案。
现查旧有制钱,各省俱形缺乏,以致铜元不能实当制钱十文,欲救其弊,惟有准铜元之式,铸造一文新币钱,使铜元自以子母相权,其于币制亦较完备,但当十铜元重二钱折为十文,每文铜铅合计只重二分,体质太微,取携尤属非便。
广东新铸系于应有铜质外,加配白铅,虽系黄铜三分二厘,而内含紫铜成色一分九厘零。铜质并无短少,核计工料之亏耗,弥补亦易,此次铸造一文新钱,重量成色,拟照广东配合;形式拟照湖北无孔办理,其余该署监督所拟各节,均尚妥协,拟即照办,如蒙俞允,臣等即通行总厂及各分厂,限令克日照式开铸。并将铸出样钱,恭呈御览,所有臣等遵拟新钱办法缘由,谨恭折具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谨奏。
光绪三十四年正月二十三日奉旨: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