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处户部会奏《酌拟铸造银币分量成色行用章程》折 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初二日

【清末机制币相关奏折】 2025-08-10     7
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初二日/公元1905年11月28日《申报》:奏为酌拟铸造银币分两成色,并行用章程,请先行试办,恭折仰祈圣鉴。事:窃臣等于奏报天津银钱总厂开铸酌拟章程内声明圜法关系重要,不厌详求金银两种分两、成色,尚须通筹定议,奏准在案。伏查币制有本位货币,有辅助货币。本位货币其中所含之数,必须与其币之价值相符,而铸造授受,不厌其多,不必加以限制。至

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初二日/公元1905年11月28日《申报》:


奏为酌拟铸造银币分两成色,并行用章程,请先行试办,恭折仰祈圣鉴。事:

窃臣等于奏报天津银钱总厂开铸酌拟章程内声明圜法关系重要,不厌详求金银两种分两、成色,尚须通筹定议,奏准在案。

伏查币制有本位货币,有辅助货币。本位货币其中所含之数,必须与其币之价值相符,而铸造授受,不厌其多,不必加以限制。至于辅助货币,所以辅本位之不足,即依本位之价值为其价值,故内含之数,不妨略减,而铸造授受,必以限制之法行之。此其大较也。

现在总厂开铸铜币,特系辅助之一种,既欲整齐圆法,则本位之币,不可不早为筹定。中国积金未富,官私交易,向系银铜并用,则用金之制,尚难骤议,从前各省所铸银元,意在抵制洋元,故成色、分量均仿墨西哥,系属一时权宜,未可垂为定制。详考各国国币,如英之先令,俄之卢布,德之马克,法之法郎,以及美、日之金元。皆各行其国之所宜,彼此未尝沿袭。

中国丁漕、租税、征收多用库平,民间银两往来,亦均以两、钱、分、厘核算。窃以为欲定国币之制,似可即照库平一两,精其铸造,足其成色,尤要在户部,京饷首先收受。部库既收,各省藩库既无不收,部库、藩库既收,则州县征收钱粮及一切公款自无不收之理。商民知公款皆能通用,又可免补平、补色之烦,更无不乐于行用,酌古今之制,通民俗之宜。为今之计,莫便于此。

上年八月湖广督臣张曾有在湖北试行库平一两银币之奏,而本年臣那【桐】等先后前往天津与直隶督臣袁【世凯】商榷币制,该督亦力持铸造库平一两银币。具征谋议,佥【都】同臣等公同商酌,拟请铸造重库平一两之银币,定为本位。而更铸五钱、二钱、一钱三种银币,与现铸之间币,旧有之制钱以为辅助。谨拟章程十条,恭呈御览。如蒙俞允即由臣等饬知户部造币总厂并咨行南并洋、湖北、广东各省,赶为铸造。

俟此项银币积有成数,同时发出,嗣后公私收发款项,均限令搭用银币若干成,一而仍源源铸造,一俟所造银币渐足敷通国之用,然后递减别项搭用之数,务期通国授受,专用银币,以垂定制而昭大信。

银币试行有效,再议收积金款,铸造金币,使三品之制,皆能同条共贯。酌拟铸造银币分两、成色并行用章程缘由。是否有当,理合恭折具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遵行。谨奏。【章程十条详见十一月初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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