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九年闰五月二十日/公元1903年7月14日《申报》:护浙江巡抚翁 奏《为添铸黄铜元,推广圜法》片:(有删节、整理)再,浙省前因制钱缺少,市面不敷周转,当经前护抚臣诚勋奏明设局,鼓铸当十铜元发商行用在案。兹查,所铸之红铜元,虽经陆续发兑,而市间仍不多见,推原其故,未始非因上海暨沿江各省皆因此项红铜元,保无奸商潜行外运,情弊亟须设法补恃。臣当又饬
光绪二十九年闰五月二十日/公元1903年7月14日《申报》:
护浙江巡抚翁 奏《为添铸黄铜元,推广圜法》片:(有删节、整理)
再,浙省前因制钱缺少,市面不敷周转,当经前护抚臣诚勋奏明设局,鼓铸当十铜元发商行用在案。兹查,所铸之红铜元,虽经陆续发兑,而市间仍不多见,推原其故,未始非因上海暨沿江各省皆因此项红铜元,保无奸商潜行外运,情弊亟须设法补恃。
臣当又饬局铸造黄铜元,式样、花纹兑与红铜无相似,惟铜色迥殊,他省所无,自属不能通用。可杜私运出境,藉救本省钱荒。
现经借集商款,就现铸红铜元机器搭造黄铜元30万枚,民间争购;买卖货物,一律行使,堪濬【疏通】制钱之不足而资市廛之周转。
至铸造此项铜元,必须倍加提炼,始得光泽精细,所有铜铅、煤炭、人工、火耗就时合计,仅不亏折,并无赢余。嗣后仍以销售铜元之价款,作为采办、鼓铸之工本。注意专在便民,并不动拨公款,邀免按月报部查核,以省案牍【公事文书】之烦。谨会同兼署闽浙督臣崇善,附片具陈,并将制成当十铜元式样咨送军机处,恭呈御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谨奏。
奉硃批:户部知道。钦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