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公元1892年6月18日《申报》:鹿传麟片:再,查陕省前遵部议,鼓铸制钱,并经前抚臣叶伯英议定章程,于厘金外销项下酌提成本银3万两,派员前赴上海采运洋铜、白铅,并饬镇安县就地开采铜矿煎炼搭用,奏准开炉试铸。自光绪十三年十月起至十四年十一月止,共铸成钱19800千,嗣因局存洋铜无多,上海续购不获,经前抚臣张煦奏请暂行停止,鼓铸在案。自
光绪十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公元1892年6月18日《申报》:
鹿传麟片:
再,查陕省前遵部议,鼓铸制钱,并经前抚臣叶伯英议定章程,于厘金外销项下酌提成本银3万两,派员前赴上海采运洋铜、白铅,并饬镇安县就地开采铜矿煎炼搭用,奏准开炉试铸。自光绪十三年十月起至十四年十一月止,共铸成钱19800千,嗣因局存洋铜无多,上海续购不获,经前抚臣张煦奏请暂行停止,鼓铸在案。
自停止以来,镇安县铜厂仍复督饬认真开采,年来,采获铜矿日见其多,而街市行使制钱,日见其少,若不变通开铸,则铜有滞积之虞,钱有缺乏之患。
兹查,宝陕局存有用剩洋铜,近又设法采买,拟仍开炉试铸,俾得泉货流通。查原定章程一切,均尚周妥,惟原议配搭倾镕,铜六铅四,系于镇安,内搀用洋铜四分之一。现值洋铜缺乏,而镇安铜矿煎炼日精,体质较前坚致。兹拟用镇安铜五成,洋铜一成,白铅四成,如此配搭,于钱式并无增减,而洋铜可少为节省。
随即,督同藩司张岳年,盐法道江汇川派委妥员修整炉座,于本年二月初五日开炉试铸。旋据呈阅新铸之钱,形质坚圆,字体完好,与昔年所铸无异,洵堪流转经久。当令按照现定章程接续鼓铸,仍以一年十卯,一卯四炉为限,其余一切章程,均应仍循其旧,一面札饬镇安铜厂陆续报解,并委员前往上海采办洋铜,以期源源接济,实堪经久。并据宝陕局司道会详前来,臣覆查无异。
所有陕省鼓铸制钱,仍请开局试办缘由,谨会同陕甘总督臣杨昌濬附片具陈,伏乞圣鉴。饬部立案施行。谨奏。
硃批:该部知道。钦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