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两江总督张之洞片:《各省铸造银钱请统由官办,不准商人搭股及自行铸造》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896年2月5日)再,窃惟钱币为国家大政,一国有一国之权,即一国有一国之钱,从不准彼国之钱行于此国。而外洋墨西哥小国银元乃充斥于中国,初行沿海省分,近且流及内地,殊与国体内政大有关系。自非亟行自造,不足以便民用而挽利权。恭译光绪二十年六月十
署两江总督张之洞片:《各省铸造银钱请统由官办,不准商人搭股及自行铸造》
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896年2月5日)
再,窃惟钱币为国家大政,一国有一国之权,即一国有一国之钱,从不准彼国之钱行于此国。而外洋墨西哥小国银元乃充斥于中国,初行沿海省分,近且流及内地,殊与国体内政大有关系。自非亟行自造,不足以便民用而挽利权。
恭译光绪二十年六月十二日谕旨:现在度东、湖北等省均已次第开铸银钱,因南北洋沿海繁庶地方,如能招商集股,官督试办,实可以济圜法之穷,着李鸿章、刘坤一体察情形,妥办具奏等因。钦此。首虑钱法之日敝而亟杜漏厄,继虑官本之难筹而计招商股,终且虑权利之下移而责令体察情形妥筹具奏,仰见朝廷重圜法之至意。
伏思历代以来,铸钱有政,行钱有令,防私有罚,良以事关国计,必需官为铸造,方昭慎重,无准令民间铸造之举。虽为铜为银,体质有殊,而其为钱法则一。即近今泰西各国,遇事招商,独至钱币则无论铜钱、尼格尔钱【即镍币】、银钱、金钱,莫不由其家自造,亦无准民间铸造之举。古今中外,无二理也。
在朝廷之意,自系虑购机设局,款项繁巨,故拟招商集股。惟查铸造银元,机器屋所费并不甚巨,官力有余,无藉于商。况商人惟利是趋,往往不能遵守定章,顜【直】若画一,将来分两成色必致参差不齐,有妨民用,不但不能杜外洋之漏厄,并与现有之官局有碍。
是以本任督臣刘坤一专主官办,不主商办。遇各绅商纷纷陈请,或称招集商股,或称自备资本,更有禀奉北洋大臣劄委拟在上海设立商局招股试办之人,均经刘坤一,以事关国家铸币大政,断难假手民间,致滋流弊,未允所请。
臣抵任后,苏省绅商又复迭请设立商局,亦经臣以钱币大政,统宜官办等情,明白批示各在案。第恐他省未及周知,一时允准商请,实与国家权利有碍。相旨请旨饬部通行各直省,无论何处,无论金银何项钱币,如须铸造,统由官办,概不准商人附搭股本,更不准商人自行铸造,以重圜法而收利权。
光绪二十二年正月二十日硃批:户部议奏。钦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