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钦奉上谕:近来各省制钱缺少,不敷周转,前经福建、广东两省铸造铜元,轮廓精良,通行市肆,民间称便。近日江苏仿照办理,并可杜私铸私销之弊。著沿江沿海各督抚筹款仿办。至京师制钱,亦应照办。著福建、广东、江苏等省将所铸铜元各解数十万元投交户部,颁发行使。钦此。
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钦奉上谕:
近来各省制钱缺少,不敷周转,前经福建、广东两省铸造铜元,轮廓精良,通行市肆,民间称便。近日江苏仿照办理,亦极便利,并可杜私铸私销之弊。著沿江沿海各督抚筹款仿办,即就各该省搭铸通行。至京师制钱,亦应照办。即著福建、广东、江苏等省将所铸铜元各解数十万元投交户部,颁发行使,期于利用便民,以维圜法。钦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