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御史熙麟为请停止试办机器铸造铜钱银元事奏折光绪二十五年五月初三日江西道监察御史奴才熙麟跪奏,为请停办机器所造铜钱、银元,以免先事虚糜血帮,恭折仰祈圣鉴。事:窃维国家改铸铜钱、银元,既仿洋法,则机器不能不重价定购,局厂不能不择地另开,薪工不能不破例优给,是虽止试办,其费已不知若何浩繁,非如昔之改铸大钱。今之复铸制钱,议准即行,可
监察御史熙麟为请停止试办机器铸造铜钱银元事奏折
光绪二十五年五月初三日
江西道监察御史奴才熙麟跪奏,为请停办机器所造铜钱、银元,以免先事虚糜血帮,恭折仰祈圣鉴。事:
窃维国家改铸铜钱、银元,既仿洋法,则机器不能不重价定购,局厂不能不择地另开,薪工不能不破例优给,是虽止试办,其费已不知若何浩繁,非如昔之改铸大钱。今之复铸制钱,议准即行,可无另费也。况前此奴才亟亟力陈之四大弊,实防不可防、防无能防乎!然奴才所陈之弊,究必待办后而始见。
而详察该章京刘庆汾原折,所谓成本极轻、获利增倍者,非铜百斤果能多铸至八十余千之实钱也。不过当五者四千,当十、当二十者各二千,仍止实钱八干,全恃当之一字,凑成八十余千之虚数而已。所谓分两无几可杜作伪而免私熔者,非并能使洋人亦不作伪,亦非能使奸商不买大号机器,不过分两无几,字画显明,全恃小号机器不能仿幕,民间土炉不能仿造而已。
所谓钱价划一小民厚沾其惠者,非果能使钱价不致昂贵不过但使钱上印造永遵定价之空文,即作为商民永遵定价之实事而已。非果能使奸商无可居奇,不过不问商民遵否之实事,只据钱印造永遵定价之空文而已。所谓伤官收用,则中饱可除、漏危可杜者,非果能除中饱也,不过谓机器所造,可无火耗、可无平余而已。然无碎剪倾熔之火耗,而有加工细制购器之耗;无每两二分之平余,而有每元任意搀钢之余,中饱孰多轨少,亦非果能杜漏厄也,不过谓行销外国洋元,岁受搀铜之亏;自销中国银元,洋钱进口自少而已。然银元非搀铜不能成,何以能使官铸不任意铜? 官铸任意,何以能使商民遍用铜多之银元而偏不用铜少之洋元? 是漏危愈杜愈大矣。凡此乃该章京所谓非第无弊其利有四者也。
他如所称,昔日当十、当百因制造不精,易于作伪,故各省格而不行。又昔日钞票非民不遵使,由官不肯收,以致中止。夫当十、当百之不能流通,是否不精易伪之故,抑实当之一字不能取信于民之故。其钞票之中止,是否官不可收之故,抑实一纸难凭民不遵使之故。此固人所共知,无须置辩。
又所称流通新钱之法,在凡民间应纳官款千文以上者,勒令缴纳新钱,以前之钱止准零星搭用。夫新钱不能流通,国家只得伤官收回自用,是当十、当二十之空文,只以自愚而已。又所论龙洋不能周转,一因由外省行销京城,理势不顺;一因各项仍计银数,事属两歧。夫不以银数计算,则银元所减之一成,将以减之民者,不且减及国家乎?国家一切之款,而但按九成之银元计算,其一成问之谁乎?银元虽造自外省,固发自部库也,必谓造自京城,理势始顺,行销始畅,则外省解京之饷银,何尝造自京城,何以行销自畅、理势自顺?
凡此尤乱旧政之辩言,而乃更附益以详细条议、粘图贴说,妄冀荧惑以遂奸谋,是犹康、梁故智而奸胆愈大,厥罪愈不容诛矣。夫值此度支奇绌,虽臣工所陈尚不至有弊无利,而利在日后,费在当前,已不宜移急就缓。今该章京所陈荒谬如此,妄诞如此,虽止试办,直无异下井投石。
伏乞圣明乾断,察其奸伪,收回成命,竞停试办,以省巨费而杜乱言。天下幸甚,臣民幸甚。
谨再亟亟恭折详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
谨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