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各国事务大臣弈劻折:代递刘庆汾再议铸铜元,光绪二十五年四日二十六日窃臣衙门议覆章京刘庆汾呈请印造铜钱,並通用大小银元一折,以该章京所拟钱制有当五、当十、当二十凡三种,略仿日本而钱斤较日本为尤轻,强轻为重,窒碍恐多,请先设法通用小银元,藉救钱荒维银价等情,于光绪二十四年十月初二日具奏。奉硃批:仍著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王大臣再行妥议具
总理各国事务大臣弈劻折:代递刘庆汾再议铸铜元
光绪二十五年四日二十六日
窃臣衙门议覆章京刘庆汾呈请印造铜钱,並通用大小银元一折,以该章京所拟钱制有当五、当十、当二十凡三种,略仿日本而钱斤较日本为尤轻,强轻为重,窒碍恐多,请先设法通用小银元,藉救钱荒维银价等情,于光绪二十四年十月初二日具奏。奉硃批:仍著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王大臣再行妥议具奏。钦此。
臣等窃维圜法至重,必得通盘筹画,庶足以垂久永而便闾阎。当时该章京理假回苏,无从详加考覆。兹已到京,臣等迭次考察,据该章京开具节略,仍称改铸铜钱,概用银元,有利无弊,並胪列五条以申说。臣等查该章京二次所拟钱斤较原议为略重,钱式沿用方眼较原议为少殊,其余大致与前呈无甚歧异。事关改易圜法,该章京所陈各条,是否实在可行,臣等未敢擅拟。
谨将该章京呈恭呈御览,伏候圣裁。
光绪二十五年四月二十七日硃批:另有旨。钦此。
照录章京刘庆汾原呈恭呈御览:
查现在各省制钱日益奇绌,筹补为难,是以近来各处新铸之钱,倍搀廉铅,已属脆薄模糊,不能耐久,然合计成本亏折尚巨。兼以中国岁产之铜不及往昔之多,而外洋铜铅之价又日增涨,倘照旧制大钱一千文重六斤四两,匪特亏本过半,仍启奸毁贩卖之萌。
制钱年见短缺,自今以往,若不通盘筹算,略为变通,即使逐日开炉鼓铸,依旧铜钱重,利之所在,人必趋之,私毁暗销胡可禁止,设或改从轻小,非特细薄不能合用,以现在每铜百斤合银三十余两,每铅百斤合银十两有零之价计之,亦万无不亏折成本之理。即使不计亏折勉铸,亦祇能救一时之急,而未能为永远之利;可补一隅之偏,而不足挽率土之弊。且鼓铸愈多,则亏折愈巨,决非持久之法。
夫圜法本为朝廷应操之胜算,现以铜价昂贵,不能按照旧法鼓铸,坐视商民交困,亦势所不能。从前咸丰年间,亦以钱铜价值互异,创铸当十大钱,诚为救时良法。惟因制造太易,为各处私铸挠坏,京城以外,不能使行,深为可惜。今若改用外洋极精机器,遵仿咸丰当十大钱成案,改为重一钱一枚者当五文,上印五厘二字,重二钱一枚者当十文,上印一分二字;重四钱一枚者当二十文,上印二分二字。正面中镌光绪通宝,旁镌若干枚可换银元一元,背面镌所造局名年月及五厘、一分、二分等字,两旁加绣龙纹,大致与银元格式相仿,中仍方眼,不失旧制,其钱每月由户部制造,颁发各省。
已有机器省分,亦宜一律制造。倘无机器之省,应许备具成本交付近省有机器者代铸。准以此钱完纳地、清、厘、税,但得明降谕旨,既可通行又便携带,民间自必踊跃乐从。
而以百万成本,可为数百万之用,于公家固大有裨益,在小民亦受惠无穷。一面再造银元辅而行之,市价既可平准,生计亦渐充裕,似为公私两益。遂就管见利弊缕晰陈之。
一、制钱之弊在奸民销也。
今改为重一钱一枚者当五文,重二钱一枚者当十文,重四钱一枚者当二十文,计铜百斤可得制钱八十千文之用,以现在每铜百斤合银三十一两核计,获利可以倍蓗。且钱之分两既轻,虽铜质精纯,奸民万不致销毁,作此得不偿失之谋,其利源则永远在公矣。
一、制钱之弊在奸民作伪也。
今用机器制造,则字画显明,花纹精致,轮郭亦极完好。且制造必须大号机器,购置一副动须成本数十万两,在奸民岂易醵【大家凑钱】此巨资,干犯私铸重典。即或有用小机器及手摇机器,冒险私铸,亦决不如大机器所造之精美,可以一望而知。伪者不能乱眞,则私铸之弊固无足虑也。
一、制钱之弊患不能通行也。
若丁、漕、厘税凡数在千文者,非此新钱不收,民间自然行使,即如商人之票号、钱庄凡信实素著者,其纸票钱筹,官民尙乐于使用,焉有公家所造之钱而民反有不用者乎?是在各地方官先倡游之耳。若户部及各省大小局署凡遇此项新钱,非但毫不挑剔,反为重视,至于廉俸军饷以及公家一切应用款项,亦必以此新钱搀搭发放,如此收用,则各省自然流通,小民亦不至为莠言所惑而不用矣。
一、制钱之弊患市价不一也。
目前制钱奇绌,市侩复从中舞弊,格外居奇,诚属可恶。今限定五厘者每二百枚换银元一元,一分者每百枚换银元一元,二分者每五十枚换银元一元,从前制钱则以千文换银元一元。钱价既有一定准则,非但市侩不能把持,任意高矮,而圜法亦永无壅滞之弊。万一仍感奸商垄断,凡属省会以及府厅州县,均设一官钱总局便民换用,则公家独揽其权,钱价自可划一矣。
一、银元之利在成色也。
查墨西哥洋银每元约搀铜四分有奇,中国行使彼洋,知其喫亏太巨,是以闽、广、江、鄂均自购机器制造,意在杜塞洋银漏厄,急欲挽回权利。无如承办之员大都不思顾全大局,希图从中渔利,任意搀铜,一-角二角之小银元,其成色尤为低劣。是以商民不能相信,每用中国银元,竟每元须敷水一分或一分三四厘不等,以致不能畅行。至若薪俸搭放此等银元,亦诸多窒碍,此皆承办之员作弊所致。嗣后如查觉有此弊端,宜彻底根追,严行参办,以儆效尤。
计中国岁入之款约八千万余两,若一律改为银元,每银一两限定搀铜四分,匪特成色高出墨西哥洋银之上,官民皆乐于用之,而公家岁可多银三百二十余万两,以此移作军饷挹注,亦非浅鲜者也。
一、银元之利在火耗也。
查中国每年各处熔铸,其银多一次熔销,即分两多一次亏耗,以有限有用之银,逐年重铸,因火耗而渐归乌有,良深可惜。若改银元,非无火耗平余之弊,即不肖官吏欲从中渔利,亦自无隙可乘。其在小民有此划一章程,遵用银元,完纳丁、漕、厘、税,亦不致受种种亏损,其利薄,其弊亦可永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