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三十一年六月二十六日/公元1905年7月28日《申报》:再,苏省铸造制钱成本既重,蚀耗亦多,经前护抚臣效曾附片奏明,试铸当五大钱,酌盈剂虑,无非为便民起见。嗣因市廛私铸充斥,商情疑阻,臣到任后,即据外府各属电禀官私搀杂,几滋事端。当于三月十三日札饬宝苏局停铸在案。伏查官铸当五大钱,存积民间既有不便,自当收回。业经从省城办起,饬令长元吴三首县设局
光绪三十一年六月二十六日/公元1905年7月28日《申报》:
再,苏省铸造制钱成本既重,蚀耗亦多,经前护抚臣效曾附片奏明,试铸当五大钱,酌盈剂虑,无非为便民起见。嗣因市廛私铸充斥,商情疑阻,臣到任后,即据外府各属电禀官私搀杂,几滋事端。当于三月十三日札饬宝苏局停铸在案。
伏查官铸当五大钱,存积民间既有不便,自当收回。业经从省城办起,饬令长元吴三首县设局分项收换,以三等铜元换缴,如有零数,并搭换制钱,总期于民间无所吃亏。现在省城已于五月初二开办,约俟六月间当可收竣。
此外,松江、常州等府属亦已先后设局收换,正在筹办间,适于五月初十日接准户部咨复,以苏省增铸当五铜钱,与部奏通行制钱定制不符,未免紊乱圜法,断难照准等因,自应遵照办理。除饬遵并咨户部查照外,所有苏省收回当五大钱、换给三等铜元及制钱情形,理合附片陈明。伏乞圣鉴。谨奏。
奉硃批:户部知道,钦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