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川督岑春煊奏《采办铸造银圆物料,请为立案》片 光绪二十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清末机制币相关奏折】 2025-08-09     5
光绪二十八年十一月十五日/公元1902年12月14日《申报》:署川督岑春煊奏《采办铸造银圆物料,请为立案》片:再,查四川银圆总局经前督臣奎俊奏明,拟就原有机器自行设局试造搭用,奉旨允准在案。该局已于光绪二十七年十月十一日开铸,二十八年四月初七日开局行使,商民尚称便利。兹据总办银圆局补用道贺纶夔等以铸造银圆需用锻水、车床、钢锉等件估计约需银1万两之谱,

光绪二十八年十一月十五日/公元1902年12月14日《申报》:


署川督岑春煊奏《采办铸造银圆物料,请为立案》片:

再,查四川银圆总局经前督臣奎俊奏明,拟就原有机器自行设局试造搭用,奉旨允准在案。该局已于光绪二十七年十月十一日开铸,二十八年四月初七日开局行使,商民尚称便利。

兹据总办银圆局补用道贺纶夔等以铸造银圆需用锻水、车床、钢锉等件估计约需银1万两之谱,请派委员赴沪采办。仍仿照机器局前奉户部定章,如有采购,事前报部立案,事后方准核销成案。间具清单详情,奏咨立案。前来,臣覆核无异。除将清单咨部查照并派委员前往采购外,理合附片陈明。伏乞圣鉴。谨奏。

奉硃批:该部知道。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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