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商均受其累》 光绪二十四年五月二十日(1898年7月8日《申报》)

【清末机制币相关奏折】 2025-08-09     6
光绪二十四年五月二十日/公元1898年7月8日《申报》:再,自光绪二十年以后,银价日低,钱价日昂,百物之值无不增长,以上年为尤甚,以致民工商均受其累。奴才博访周咨,究其致困之由,实因钱少之故。京中每银一两仅值当十钱11吊有零,外圆每银一两仅值制钱1100-1200文有零,偶遇购取大宗现银,则钱而银价落。前湖广、两江皆请镕铸龙纹银圆,以辅现钱之不足。然行之已有年余

光绪二十四年五月二十日/公元1898年7月8日《申报》:


再,自光绪二十年以后,银价日低,钱价日昂,百物之值无不增长,以上年为尤甚,以致民工商均受其累。奴才博访周咨,究其致困之由,实因钱少之故。京中每银一两仅值当十钱11吊有零,外圆每银一两仅值制钱1100-1200文有零,偶遇购取大宗现银,则钱而银价落。

前湖广、两江皆请镕铸龙纹银圆,以辅现钱之不足。然行之已有年余,而银钱两项更形缺少,乃百物仍复昂贵。京外兵民生计日蹙多难,自各省民间每日所需用钱者多,用银者少,银无非通商口岸行用不便,风气难以遽更,若不及时补救,何以示平准而恤民艰?

伏查光绪二十年间,户部因圜法疲敝,银价太低,奏请粤省及沿江各省开铸制钱,解京以资周转,未及二载,银价每两增至制钱1500余文,百物之价亦甚平减。

彼时,奴才于直隶藩司任内,仿铸乾隆年间青铜,每文实重一钱一分,每铸钱1000文,实耗费1200文,每千计亏200文,各省综价,大致相同,均各部报有案。不若定以每文重八分,光边砂钱,合计费用不过1040余文,能铸制钱1000文,所亏无几,而济用甚宽,于国计民生大有裨益。

际此时事多艰、京外同困,兵民生计维艰,但使制钱日多,则其困自纾,诚为目今要政。理合附片具陈,伏乞圣鉴,饬部查照成案,仍令各省一体开铸制钱,以便民情而济公用,更可均出现银,尽解部库应用,以图充实,是否有当,恭候圣裁。谨奏。

奉硃批:户部议奏。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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