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之洞奏《具报微臣回任日期》 光绪二十二年三月十三日(1896年4月25日《申报》)

【清末机制币相关奏折】 2025-08-09     9
光绪二十二年三月十三日/公元1896年4月25日《申报》:头品顶戴、湖广总督臣张之洞跪奏,为具报微臣回任日期,恭谢天恩,仰祈圣鉴,事:窃臣奉旨饬回湖广总督本任,嗣经钦奉光绪二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寄谕湖广地方紧要铁厂、枪炮厂甫经告成,现当开办铁路、整顿陆军之际,需用甚繁,炼铜铁轨制、快枪,实为当务之急;银元铸成,能否流通各省,该督回任后,均当加意举办,

光绪二十二年三月十三日/公元1896年4月25日《申报》:


头品顶戴、湖广总督臣张之洞跪奏,为具报微臣回任日期,恭谢天恩,仰祈圣鉴,事:

窃臣奉旨饬回湖广总督本任,嗣经钦奉光绪二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寄谕湖广地方紧要铁厂、枪炮厂甫经告成,现当开办铁路、整顿陆军之际,需用甚繁,炼铜铁轨制、快枪,实为当务之急;银元铸成,能否流通各省,该督回任后,均当加意举办,以立富强之本等因。

……凡现办之铁政、银元、炮厂、学堂诸事,皆有关乎通商……议者或讥其并驾之劳,而微臣常觉有后时之惧,何辞积累于寸铢,未雨彻桑,敢懈绸缪于闲暇。其一应地方事宜,当随时与湖北、湖南两抚臣悉心商办,以期仰答高厚鸿慈于万一……

奉硃批:知道了。钦此。

暂无留言

*为必填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