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昌濬片《闽省水部军械总局铸钱》光绪十三年四月十六日(1887年5月8日《申报》)

【清末机制币相关奏折】 2025-08-08     7
光绪十三年四月十六日/公元1887年5月8日《申报》:杨昌濬片:再,闽省试铸制钱,就水部军械总局隙地建厂设炉,仿照康熙年间八分、九分旧制,酌定每文八分五厘,以敷工本而杜私销,曾经两次奏奉谕旨,准行在案。查该局试办之初,工匠招募未齐,仅铸3000余串,又值洪水为灾,厂屋、炉座、器具均须重新整理。上年十月准到部文以后,再厘定章程,开炉鼓铸。现已铸就新钱30000

光绪十三年四月十六日/公元1887年5月8日《申报》:


杨昌濬片:

再,闽省试铸制钱,就水部军械总局隙地建厂设炉,仿照康熙年间八分、九分旧制,酌定每文八分五厘,以敷工本而杜私销,曾经两次奏奉谕旨,准行在案。

查该局试办之初,工匠招募未齐,仅铸3000余串,又值洪水为灾,厂屋、炉座、器具均须重新整理。上年十月准到部文以后,再厘定章程,开炉鼓铸。现已铸就新钱30000余串,陆续发铺承领行用,商民称便。

并据福宁、霞浦等县禀请给发前来,饬司添购铜斤发给,该委员称,认真制造,撙节局用,不准丝毫浮费,照现定分两源源鼓铸,尚不致大有亏耗。即私铸私销,亦属无利可图,于地方似有裨益,理合附片具陈。伏乞圣鉴。谨奏。

硃批:户部知道。钦此。

暂无留言

*为必填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