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三年四月初五日/公元1887年4月27日《申报》:再,前经户部咨,会议整顿钱法案内,以现在各省制钱均极短绌,虽经催令开铸,迄未照办,当此整顿钱法之际,理宜通力合作,疏濬利源,行令例应鼓铸。各省赶紧筹款,采购铜斤,开炉鼓铸。如一二年间,制钱稍裕,亦可酌量储积,解运京师,以佐规复制钱之用,等因。奏奉懿旨“依议。钦此”。钦遵,咨行到鄂。臣等当查,湖
光绪十三年四月初五日/公元1887年4月27日《申报》:
再,前经户部咨,会议整顿钱法案内,以现在各省制钱均极短绌,虽经催令开铸,迄未照办,当此整顿钱法之际,理宜通力合作,疏濬利源,行令例应鼓铸。各省赶紧筹款,采购铜斤,开炉鼓铸。如一二年间,制钱稍裕,亦可酌量储积,解运京师,以佐规复制钱之用,等因。奏奉懿旨“依议。钦此”。钦遵,咨行到鄂。
臣等当查,湖北原设宝武局,自咸丰初年以来,久经停铸,昔年规制,早已荡然无存。应开铸事宜,均同创始,即经札访盐法、武昌道江大镜、候补道矍廷韶会同藩、臬两司,将采买铜铅,建造局房,安设炉座,招募工匠等事逐一妥筹遵办。
兹据该司道详称,奉饬后,即将建房安炉、招募工匠等事次第集议,大致已有端倪。第因停铸多年,旧章卷案均已不全,新募工匠又皆生手,现遵照每文钱重一钱办理,其工料成本、铜铅折耗,必须试铸数炉,方有准制。容当悉心考较,再行详请定章报部查核。
惟铜铅为鼓铸要需,必须首先采购,定例湖北宝武局原设10炉,每年应铸21卯,每卯铸钱4000串,用铜26000余斤,铅12000余斤。1 卯铸钱1859串327文,用铜7900余斤,铅7200余斤,每串应补牌头钱5文,共应补牌脚串419串196文,每年约销铜铅……
(余文模糊不清,无法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