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茂等《设永衡官帖局》 光绪二十五年七月十三日(1899年8月18日《申报》)

【清末机制币相关奏折】 2024-05-18     119
吉林将军延茂等摺:《设永衡官帖局》光绪二十五年七月十三日窃吉林前因现钱缺乏,筹铸银元,定划一之价,当钱行使,鼓铸年余,商民犹以银绌元少,难得为憾,拟求扩充之法。惟宜帖可以相辅而行,第恐有利未必无弊,便民或致碾商,审慎迟回,未敢骤议举办。乃上年铁路开工,道胜银行俄商默忻等来见,谓路工需用钱款甚多,仅换吉元行使,实觉不敷周转,现拟搭使

吉林将军延茂等摺:《设永衡官帖局》

光绪二十五年七月十三日

 

窃吉林前因现钱缺乏,筹铸银元,定划一之价,当钱行使,鼓铸年余,商民犹以银绌元少,难得为憾,拟求扩充之法。惟宜帖可以相辅而行,第恐有利未必无弊,便民或致碾商,审慎迟回,未敢骤议举办。

乃上年铁路开工,道胜银行俄商默忻等来见,谓路工需用钱款甚多,仅换吉元行使,实觉不敷周转,现拟搭使羌帖、铜子两项,以辅吉元之不足。且专用于路工,不向他处行使等语。

奴才等思,路工所用钱款,大抵交易于民间,若许其行使羌帖、铜子,势必始于工次,渐及各城,暂用一时,流毒经久,微论利权归之彼族,且使我内地钱法操纵听于外人,百姓习久而安,挽回殊属不易,伊犂钱法,可为殷鉴。涓涓江河之势,不可不防之于始。当即面加峻拒,谓铜子万难准向内地行使,若使羌帖,则持帖来取者,必需照付内地铜钱,以便吾民之用。彼知无利,始废其议。

奴才等查羌帖轻便,最易流通,倘彼使羌帖,而以我之银元当钱应付,则流通后遂难抵制,莫若我先设局行使官帖,以补铸元之不及,而便商民之利用,俾内地钱法充足,则羌帖不杜而自艳。

因于上年六月间,在省城购地设局,名曰“永衡官帖局”,以现升副都统凤翔、协领岳林等经理其事。由库存六分平奏留接济俸饷下暂借3万两垫办作本,以资周转。官帖钞数仿照银元钞数开使,分为五等,六千六百文递减至四百四十文,将帖发商行使。其赴局以元易帖,以帖换元者,悉听其便。局中不准到行买卖现银现钞,以防侵夺商利,滋生弊端。

现在行使一年,商民称便,流通颇广,可与银元同用。

惟局中既不专利,帖本系由库款,垫措未便,有所消耗,月间工食必需另等的款,使通商裕民之法可以经久,斯羌帖、铜子不致乘虚而入。

现撰由银元盈余项下每月拨拾官帖局银二百两,为工食之用,以期局费有着,且免糜耗本银,实于圜法商民大有裨益。一俟局中得有自然利益,或铸元足敷抵制,再行体察情形,酌核办理。

光绪二十五午七月二十八日奉硃批:该衙明知道。钦此。


暂无留言

*为必填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