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支部咨新疆巡抚联魁文:《准许新疆铸造金元》 光绪三十四年四月初一日

【清末机制币相关奏折】 2024-05-09     36
度支部咨新疆巡抚联魁文:《准许新疆铸造金元》光绪三十四年四月初一日内阁抄出伊犁将军长【长庚】奏,新疆司库实存银元、砂条金,拟请留办新政一摺。光绪三十四年二月初六日奉硃批:著照所请,该部知道。原奏内称:司库实存银元合银十四万七千五百两,又存湘平砂条金一万四百二十两六钱一分二毫五丝,拟即毋庸动拨。据布政使王树枏面称,此金若按原价三十五

度支部咨新疆巡抚联魁文:《准许新疆铸造金元》

光绪三十四年四月初一日

 

内阁抄出伊犁将军长【长庚】奏,新疆司库实存银元、砂条金,拟请留办新政一摺。光绪三十四年二月初六日奉硃批:著照所请,该部知道。

原奏内称:司库实存银元合银十四万七千五百两,又存湘平砂条金一万四百二十两六钱一分二毫五丝,拟即毋庸动拨。据布政使王树枏面称,此金若按原价三十五两换银不易,不若铸造金圆,向易行使。……查现时币制尙未奏定,本难遽准外省造金元,但新疆情形向来与内地稍有不同,既据奏称比照原价换银不易,应准其铸元行使,仍只作为通用之品,不为制币。其每元重量若于,成色如何,是否即用银元机器铸造,原奏均未声叙,应由新疆巡抚于开铸时详细咨明,并将所铸金元拣提一枚,送部查考。


暂无留言

*为必填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