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运摺《请开矿务鼓铸银圆》 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1896年2月8日《申报》)

【清末机制币相关奏折】 2024-04-24     122
御史王鹏运摺:《请开矿务鼓铸银圆》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1896年2月8日)窃近日以来,京钱价日贵,银价日贱,咸归咎于私铸之充斥,银号之把持,而不知皆非也。迩来东南各省,纹银每两仅易制钱1200文,洋钱每圆仅换制钱800余文,银贱钱贵有甚于京师者。盖其间有大漏卮焉,不可不亟思补救也。当光绪十一二年间,……即有倭人串同内地奸商,以银易钱,装运出

御史王鹏运摺:《请开矿务鼓铸银圆》

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1896年2月8日)

 

 

窃近日以来,京钱价日贵,银价日贱,咸归咎于私铸之充斥,银号之把持,而不知皆非也。迩来东南各省,纹银每两仅易制钱1200文,洋钱每圆仅换制钱800余文,银贱钱贵有甚于京师者。盖其间有大漏卮焉,不可不亟思补救也。

当光绪十一二年间,……即有倭人串同内地奸商,以银易钱,装运出口,以致各省钱价陡长,银价愈低,于时乃有鼓铸制钱之议,滇南产铜日少,不得不购买洋铜。

倭商购去中国制钱,将其中金银提出,已敷购钱资本,及购铜议起,复以净铜售诸中国,本一而息三倍之,天下之利孰有大于是者?此皆由中国商人不通化学。当闭关绝市之时,尙可无虞外泄,通商以来,若固守成规,不思变计,则旁有大盗,其觊觎而盘剥之也,亦固其宜。此次倭索偿款多至2.3000亿余,彼以1亿两购钱出口,可买尽中国制钱,以我之矛,陷我之盾,则现钱立竭。铜产不多,官力无可挽回,民间不能不用,其必至于溃败决裂,而思乱明矣。

各省禁出口,独未查禁轮船。外洋不用中国铜钱,其运钱出口何为者?睛旨饬下总署通行各口税务司,严査充公,不得丝毫徇纵,此节流之法也。

然税司习气,恒刻待华商而宽待洋商,利之所在,人所必趋,虽法禁綦严,仍将百计偷漏,非变通之法,决不足以支危局而开利源。其策有二,请为皇上晰陈之。

一曰铸银圆。

九州作贡,三品兼权,周初九府泉刀,始事以铜钱济用,迄今民用繁而铜矿少,加以外人盘剥,流弊已深。乾隆时美洲银矿大开,皆运至中国,现银日多,而不自铸银钱以利民用,此何说也。

况比年来,中国黄金出口,由300万增至2000余万两,如不自铸金钱,则国宝全空,终受外人挟制。应请旨筋下户部,买极大机器,鼓铸金银铜三品之钱。金钱轻重略仿英镑大小,银钱用鄂、粤铸成之式,铸成后,颁发各省,谕天下一体通行,各省亦一律鼓铸,以资利用,仍特派大臣理其事。

惟救之法,则宜先银钱,明春钱价必大涨,度购机运京,建厂设局,约需一年,广东铸银机器甚大,每日可铸银70000余圆,铜钱90000余串,应请饬下户部先拨银300万两,专铸大小银钱,运京备用,通行各省筹款,运粤铸钱,俟机器到京,厂屋齐备,即由京局同办理。此类通之法一也。

二曰开矿政。

中国五金各矿,藏地下者,不可胜数,徒以封禁,大利不开。比年西士考察及中国土人所知者,如川、藏之金矿铜矿,江西、湖南之铜矿金矿煤矿,云南、两广之五金各矿,奉、吉之金矿,山西、河南之煤铁矿,皆以官吏食图省事,不愿开采,小民本小力微,无由上达,藏金银于地下,而怀宝啼叽,甚无谓也。

应请特谕天下,凡有矿之地,一律准民招商集股,呈请开采,地方官吏认真保护,不得阻挠。俟矿利既丰,然后按十分取一酌抽税课,一切赢绌,官不与闻。如矿产微,即行裁撤,认眞办理,则把持壅遏诸弊一扫而空。期以十年,矿产全开,民生自富,而国用犹有不足,国势犹有不强者,未之有也。此通之法二也。

夫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苟非时势所迫,人谁不欲习故安常,坐享无事之福?无如民穷国匮,财用不足,尙有日本及西洋各国虎视眈眈,倒持太阿之柄,不筹一救弊之法,何以安我蒸黎,保固疆宇?




军机大臣奕訢等摺:《议覆王鹏运开矿铸银元之请》

光绪二十二年正月二十九日(1896年3月12日)

 

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准军机处片交,本日御史王鹏运奏,制钱日少,产铜日稀,请禁止轮船运钱出口,并办矿务鼓铸银元以维大局一摺,率旨:着户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议奏。钦此。钦遵。并钞录原奏知照前来。

查原奏内称……

臣等窃维理财之要,兴利与除弊,不外因时以制宜。自通商互市以来,中国金银流出外洋者以数千万计,固不徒制钱一端为然也。即以制钱论,洋商轮运出口原难保其必无,而矿务未兴,鼓铸应需铜铅仍从外洋购取,是其流不能节,源不能开,国计民生所由日以蹙也。当此时局艰难,度支告匮,自宜取天地自然之利,收国家自有之权,设法变通,诚为当务之急。

该御史原奏内称,各省禁钱出口,独未査禁轮船,应请通行各海口税务司严查充公,不得徇纵一节。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查威丰八年议订《通商章程善后条约》第五款内载,铜钱不准运出外国,惟通商中国各口,准其以此口运至彼口,照现定章程遵行。该商赴关报明数目若干,运往何口,或合本商及同商二人联名具呈保单,抑或督饬令另交结实信据,方准给照。别口监督,于执照上注明收到字,加盖印信,从给照之日起限六个月缴销,若过期不缴销执照,按其钱货原本,照数罚缴入官。其进出口均免纳税,至载船无论浅满,均纳船钞等语。

是查禁轮船载还铜钱,本有成约,该御史所奏奸商偷运如此之多,究由何关出口,辗转出洋,未据声叙。应由臣衙门饬各道监督会同税司申明约章,切实查理各该关出口铜钱岁约几何,是否概有保单执照,其无单照之钱,各该关曾否査出办,合各该关监督税司详查声覆,以后务当照约辩理,毋或疏虞。倘扦手入等徇情容隐,被别口査出,即治以应得之咎。该御史所谓禁钱出口,并行各海口严査,不得徇纵,自系严杜铜源外溢,为维持圜法要计,核与约章相符,自应照准。

又据奏称,非樊通之法,不足以支危局而利源,其策有二,曰铸银元,曰开矿政各节。

户部査银元之铸,创自外洋,近则督臣张之洞购置机器,设局开办于粤东,现复试办于湖北,江、浙、粤、闽流通甚便。嗣后奏请仿照成法,推行各省,则有御史易俊、陈其璋两摺,均称臣部议准奏请,咨合沿海沿江各省用意经营,并明务须考成色。流通行使,尤以选派局员第一要义,通行遵照各在案。

今该御史王鹏运请谕天下一体通行,各省一律鼓铸,与臣部先后议覆各摺奏意见相同。惟原奏内称,先铸银元,预防钱价大涨,请饬下臣部先拨银300万两,由粤局专铸大小银钱运京备用,俟购买机器到京,厂屋齐备,即由京局办理等语。

查臣部上年议覆御史陈其璋摺内,亦由以京城开铸,工匠生疏,不如仍就广东、湖北两省已成之局,加增成本,竭力扩充。此外沿海沿江各省,亦可自行设局。如购机设厂,一时未能应手,则酌拨成本,附粤、鄂两局分铸。现在各省尚未奏咨声覆。如粤局成本,果能凑集加增,各省畛域不分,又复力筹附铸,则成本较前倍巨,自无容再拨库储。应俟粤省及沿海沿江各省在咨到之日,再由臣部妥议筹办。

至开办矿政,识时务者莫不以此为言。惟必统利害以兼筹,联商民为一气,始能兴办。上年九月,臣部议覆漕运总督松椿摺内,业已按照原奏开列省分,咨行各督抚将军都统大臣详细查明,如境内有可采之处,确有把握,准其奏明开办。现在亦未奏到部。

今御史王鹏运、陈其璋请准民招商集股开采,地方官吏认真保护,不得阻碍,矿务既丰,酌抽税课,一切赢绌釉官不与闻等语。既于公帑无亏,尤与国课有益,自应照准。惟股分能否凑集,有无弊混,应由臣部再行咨令各产矿省分厘定章程,切实奏明报部。如有奸商侵蚀股款,及藉众滋生事端,仍责令地方有司从严惩办,地方官吏亦不得藉端勒索,致干严参。

以上各条,臣等只知其利之可兴,而不能必其弊之悉去,应请特颁旨,饬下各省将军、督抚及各海关监督转饬税务司,一体遵照,实力奉行,不得视为故常,仍前空言搪塞。



 

 

 

 

 


暂无留言

*为必填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