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录魏元晋《调查柳州宜山收兑铜元情形》1941年12月13日桂林分厂转呈先访商会主席潘百忍,据云此次央行柳州分行收兑铜元,事先并未通知,开兑时间极短,一般商民闻讯,乡收购铜元运达柳州时,央行已停止收兑。当时收兑铜元,双铜元牌价,闻系法币四千元一吨,目前双铜元价格,每法币一角约可收买三、四枚。旋往柳州县政府访晤县长及财政科长,据罗县长云,此次宜
节录魏元晋《调查柳州宜山收兑铜元情形》
1941年12月13日桂林分厂转呈
先访商会主席潘百忍,据云此次央行柳州分行收兑铜元,事先并未通知,开兑时间极短,一般商民闻讯,乡收购铜元运达柳州时,央行已停止收兑。当时收兑铜元,双铜元牌价,闻系法币四千元一吨,目前双铜元价格,每法币一角约可收买三、四枚。
旋往柳州县政府访晤县长及财政科长,据罗县长云,此次宜山实行收兑铜元,并未通知专县公署,起初小批双铜元运到时,均未扣留,嗣后大批再运抵县城,城附郭乡长,虽见有央行运照,但恐有资敌企图,请示县府,当扣留多起,重约数吨。
至五月十二日始由该行通知县府,谓已于五月六日开兑,经由县府奉本省府令准发运,当时并经调阅各卷,在忻城县思孙乡收购之大铜元,每法币一角购八枚,在宜山拉利乡,每法币一角购十枚至十二枚。
嗣访宜山商会长……据云……央行未收兑大铜元,以前每法币一角可收铜元十六枚(大小铜元同价),现在每角仍可收十左右,并云因收兑办法欠公,当地政府机关已发生控案等语……
六日赴专员公署,所谈与县府所告略同。
查柳宜一带自物价飞涨后,铜元实值已超过面值,除宜北外,市面久不流通。广西省政府颁布安定金融办法规定铜元兑价为法币一元换200枚,不分单双,凡携带铜元超过三千枚,超过之数即予没收,以防铜斤外流。市面铜元之更行绝迹,或为人民窖藏,或以之收买苗山山货,如照省府规定兑价提高一倍收兑,料无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