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寅初:《论滥铸铜元之原因》 1922年10月10日

【清末民国媒体舆论文章】 2024-04-12     47
马寅初《论滥铸铜元之原因》1922年10月10日查各省所铸之铜元,以湖南省所铸者为最轻,湖北次之,近来皖省所铸逐渐增多,全省几成铜元世界。推厥原因,则因年成欠收,米粮不足,不得不由外省运来接济。但向外省购米,必先有购买之能力,皖省民穷财尽,款无所出,不得不多铸铜元,以为购货之资。此生计问题影响及于货币之所致也。但滥铸铜元原因不一,约略言之,有

马寅初《论滥铸铜元之原因》

1922年10月10日

 

查各省所铸之铜元,以湖南省所铸者为最轻,湖北次之,近来皖省所铸逐渐增多,全省几成铜元世界。推厥原因,则因年成欠收,米粮不足,不得不由外省运来接济。但向外省购米,必先有购买之能力,皖省民穷财尽,款无所出,不得不多铸铜元,以为购货之资。此生计问题影响及于货币之所致也。

但滥铸铜元原因不一,约略言之,有三端,兹分述之如下:

一、铸铜元以偿欠

各省财政早已左支右绌,罗掘俱穷,点金乏术,所有积欠,既不能借债以清理,又不能加税以偿还,惟有铸造铜元,以为弥补之计。例如江西一省,历年积欠甚多,因本省不铸铜元,委托苏省代铸,但自江苏禁止铸造以来,窘迫万状,不过所有余铜可准其铸完,故日后铜元之多寡,当视余铜之数量以为断。惜“余铜”两字,从无切实之解释,查皖省铸造铜元,亦以余铜铸完为止,不料余铜铸完之后,该省当局竟将余铜两字之范围,推而及于已订合同而未收到之铜块,以故直至今日,余铜尚未铸完。

北京当局非特不问其余额若于,即对于铸数亦绝不过问,不宁惟是,各省造币厂往往有以少报多及以多报少之弊。余额多则报少,报少可以藉口向外国购买也;余额少则报多,可以延长停铸之期也。近闻皖省轻质铜元,因受沪上商界之攻击,不能运销于江苏省内,穷极智生,遂有私印江苏模型之事。查目下各省争铸铜元,恐落人后,自铜元局改名为造币厂以来,印花铜模一律由部颁发母模,收统一币制之效。

无如中央命令不及于各省,各省长官自有随时变更之权衡。重量、成色、花纹、符号各不相同,于是滥铸、滥发,贻害无穷,虽经各处商会迭次呈请官厅严禁滥铸,而造币厂持有护照,仍可将大批铜元运送出境。

据币制局中人云,此项护照大半系空白式,无一定日期,用过之后可以再用,现拟设法收回,但迄今日止,未曾收回者尚有千余张之多。将来如何取消,真一极大问题,

二、铸铜元以充军饷

闻王占元在督军任内,曾晋京向财政总长李某(李思浩)坚索军饷,李某以库空如洗,无以应付。遂嘱其在湖北本省多铸铜元,以资弥补。后币制局总裁张某(张弧)禁止江苏铸造铜元,对于湖北不便祖护,不得不下禁止之令。适值王占元在京参与军事会议,张某告以禁止湖北再铸铜元之意,王闻之大不以为然,谓湖北官帖(俗名台票)太多,不得不多备铜元,以资兑换。其实官帖之数目随铜元以为增减,非铜元随官帖以为消长,王占元之言不足信也。

后王坚请续铸,并愿竭力禁止湖南铜元出境,则受案者只湖南一省耳,此项交换条件,于他省大有裨益,况湖南铜元不得侵入湖北,湖北便可多造耳,

闻湖北、安徽、江苏、浙江、广东等省铜元局曾在沪纷纷购买铜斤,每石市价二十八两,照上海流行之新铜元,只重一钱七分二厘,每石铜可以铸铜元9400枚,每石铜之市价(二十八两)折合银元约计38元,加上薪工消耗约洋5元,两项合计43元,以43元除9400枚,每洋一元可得218枚,照现市价上海洋价,每元可得净利六、七十枚之谱,大利所在,趋之若骛,此各省铜元愈铸愈滥之由来也。

三、铸铜元以图私利

查铜元局逐日鼓铸铜元,原有一定之钟点,钟点既定,铸数自不至太滥,乃局中人员往往将规定之钟点延长一、二小时,以便多铸,以多铸之余利,归局中人之中饱,名日“局私”,盖报销册中不能将此项列入也。

今各省铜元,其质地之优劣虽不同,而局中人之舞弊,总不能免。照目下铜斤价目计算,即按照《国币条例》所规定之重量、成色鼓铸铜元,所得之余利已不薄,倘再低减重量、成色,滥铸、滥发漫无限制,则贻害国民经济,不可胜。盖铜元充斥,洋价逐步飞涨,零售贩卖之小商,进货概以洋码计算,出货则以铜元计算,倘洋价自一百五十枚涨至一百六十枚,一时又不得将各种货价随便涨价,不免多受亏累,以故铜元滥发愈多,零售贩卖之人愈形恐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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