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亟宜整顿圜法 1897年11月9日

【清末民国媒体舆论文章】 2025-08-09     6
光绪二十三年十月十五日/公元1897年11月9日《申报》:自来,圜法有利有弊,大抵全盛之时,富足之际,无论行何圜法,必收其利,久久行之,必成其弊。所以圜法亦须因时制宜,随时而收其利,随时而去其弊,断不能胶执一见者也。现在,圜法不外金银铜三品。铜不足,则济之以银;银不足,则济之以金,此自然之理也。中国当日铜矿旺盛,制钱充足,通行各省,以钱为主,非不用

光绪二十三年十月十五日/公元1897年11月9日《申报》:


自来,圜法有利有弊,大抵全盛之时,富足之际,无论行何圜法,必收其利,久久行之,必成其弊。所以圜法亦须因时制宜,随时而收其利,随时而去其弊,断不能胶执一见者也。现在,圜法不外金银铜三品。铜不足,则济之以银;银不足,则济之以金,此自然之理也。

中国当日铜矿旺盛,制钱充足,通行各省,以钱为主,非不用银也。然不过以银合钱之总数,而民间日用,究以钱为浩繁。

自本洋进口,民间渐用洋圆,其时银贵钱贱。咸、同时,每一本洋可换钱1600-1700文,洎乎鹰洋来华,日渐通行。鹰洋日盛,本洋日减,至今日本洋几绝而仅有。外洋所来孰盛孰衰,均非中国自有之利。究其所以通行之故,无论制钱之足与不足,而洋圆携带较便,兑换较易,为民间所乐用者也。民一乐用,则通行矣,于此必欲餍【满足】民间之所欲,以塞外洋之漏巵,则非自铸银圆不可。

乃自广东开铸后,各省皆踵而行之,且兼铸小银圆以济制钱之不足,诚为便民之举。现在,小银圆已各处通用,而大银圆仍未见畅行,虽出数尚少,民间使用鹰洋已惯,大有积重难返之势。然苟能整顿铸造,出数一多,民间断无不用之理,犹之从前民间竞用本洋,不数年间,鹰洋充塞,人咸舍本洋而用鹰洋,亦转瞬间耳。惟终须划一,始能取信于民。

今年七月间,赴白门应试所带广东所铸之小银圆,各店铺皆不肯收用,间有用之,亦须减价。惟湖北所铸者,则皆通用。同为一国所铸,成色分两皆同,惟分湖北、广东二字耳,而民情之奸恶,诚有不可解者。若用一色模范,则民间自无弃取之见。

前阅西报所论,不觉实获余心焉。论云,中国国家若不设一大银圆局,鼓铸银圆,通行各省,而于各省零星分设,使权不归一,隐隐有相藐之意。举措紊乱,有甚于此者也。广东银圆局规模极大,天津制造局亦兼铸银圆,颁行于市,南京银圆局大半已成,杭州又继南京而起,若武昌开炉鼓铸,已阅数年,传闻四川不日亦将启工,山东、山西又将为续。然则他日银圆之行用于市上者,当不下十种之多,将成一互相挤轧之势。

盖各种模范不同,分两不一,银之成色复高下不齐,驳杂错乱,其弊有不可胜言者。即曰广东、武昌两处所铸银圆,已流通数年,亦由张制军由两广迁两湖、由两湖迁两江,遂得因势利导,俾广东、武昌两处所铸者,遍行于东南七省之中耳。

虽然商民因鹰洋有定值,较中国龙银为可恃,故至今仍喜用鹰洋而避用龙洋,欲挽斯弊,必恃北京政府有以约束各省督抚,使之一心一德通力合作,毋相挤轧,以善其用,而后庶乎其可也。盖使分两、成色归于划一,则虽铸自各省而皆成为一国之银圆,无论中外商务,均可畅行而无滞矣。

夫行用宝银,既不便而又难恃,银圆实可救宝银之弊。且中国银枰随地而异,故宝银之分两亦参差,上下无一定准则。有银圆则可于无定中求其有定。

西人于中国之事可谓洞若观火,故所论能如此之详,如此之切。中国之人,反有不若者,不禁感慨深之。蒙意中国既欲铸造银圆宜照西人之论,花纹字样、轻重大小宜归一律。若一局不敷所出,势必归各省分铸,则模范工作须无毫厘之谬。

好在现今所出者尚未畅行、尚未充足,尽可改铸银币,划一之后再求铜币,推而至于金币,不但一国之流通较易,即中外往来,亦不难就我范围如此而金银之价可自为主,而不致听外洋为转移。利权所在,孰重有大于是哉。

银圆苟能划一,铸造无论大小,通国一式,则何致某省销某式之洋,市侩得以居奇,外邦得以谋利,吾知鹰洋现虽盛行于中国,若人皆乐用本国之银圆,鹰洋将不绝而自绝。惟银圆虽较宝银便于行使,然究不如制钱之便。犹之英国虽行先令,不能无便士。小民一二文之交易,非银圆或小银圆所能使,盖人一日不能无制钱,一人不能无制钱。为用如此浩繁,则不能不广为铸造,尤不能整齐划一,盖钱能整齐划一。俾人但能使一种之钱,如有两式者概不收用,则自无私钱搀和之弊。私钱既不能搀和,则私铸之弊可以不禁而自绝,私铸之弊绝则销毁之弊自无。

或者曰,钱宜小宜轻,则自无私铸销毁之弊。大抵毁者必有利可图,若小若轻,则奸人何所图利而销毁耶?

钱体宜小宜轻,固为节省铜斤起见,然铜必须提净铸造,如香港一文之钱,可谓小之又小,轻之又轻,惟铸造何等精致。此种钱已为私铸所不能仿铸。然尚嫌其太小,若欲绝私铸,须合中国通用一式之钱,如中间搀有二式者,不待禁制,民间皆不欲收用矣。

大抵中国历来官制之钱,大小不一,奸人私铸之时,未必即铸沙片,初乃鱼目混珠,后愈铸愈小,竟成沙片,此皆官钱不能划一,有以启奸民之渐也。现欲整顿圜法,须广铸制钱,然亦必须模范如一。若广东所铸系广东之式,浙江所铸系浙江之式,仍属参差不齐,大小不一,厚薄不同。铜之美恶无论矣。恐官制之钱未经充足,而私铸之弊终不能绝也。至于整齐划一之后,则私铸可决其必无而销毁成器,则又为禁令之所难及。惟能将钱样收小,铸造极精,合铜斤之价而为之,俾销毁者无利可图,则奸民亦决不欲多此周折矣。

或曰,现在铸造尚不难整齐划一,而从前所有之钱,安能一一毁而复铸?曰,顺、康、乾时,国库富足,所铸之钱各省通用,其钱之多亦可想而知。现在所用制钱之中,乾隆之钱只见二号之钱,而顺治康熙之大钱仅百之二三矣,皆毁于私铸。此犹国中自行之圜法也。

自五大洲通商以来,交易日繁,金银之价,近更如兔起鹘落,不能自主,非自铸金镑不能夺外洋之利权。

杨通政宜治奏请仿造金银钱摺云,法、德、俄皆银质,三国皆有金钱三等,皆由国家定准价值,入其国者必遵之各国之币皆可通行,惟金钱尤便。各国金钱轻重,以英金为准,故镑价视英金为定。并请专聘英国其匠师购运机器,在京沪地方开铸,一面饬下各直省将军、督抚速采金矿,聘匠开挖,仿英镑式样铸造金钱,并严禁内地黄金出洋,以杜漏巵。

户部总署咨覆,均以为无不可行,惟尚未见有谕旨耳。此事若行,乃圜法中提纲挈领之要着,黄金不致外溢,银价可以自主,不特交涉之漏巵可以塞,而中国商务亦从此可望起色也。所望当轴者毋因循而有待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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