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禁小押店(节选) 1883年4月22日

【清末民国媒体舆论文章】 2025-08-08     7
光绪九年三月十六日/公元1883年4月22日《申报》:客问余曰:小押店何为而禁也?余应之曰:小押与典当大不相同。典当资本既巨,当官纳贴,所买之物,类多衣服首饰,至于破衣旧帽,刻不之顾。盖以破衣旧帽之类,往往所值无几,而或恐为扒手小窃之脏物,故不听其押。然而利则以二分为率,期则以27个月为率,贸利之中,尚寓便民之意。至于小押,既不言当,无官纳贴,资本亦

光绪九年三月十六日/公元1883年4月22日《申报》:


客问余曰:小押店何为而禁也?余应之曰:小押与典当大不相同。典当资本既巨,当官纳贴,所买之物,类多衣服首饰,至于破衣旧帽,刻不之顾。盖以破衣旧帽之类,往往所值无几,而或恐为扒手小窃之脏物,故不听其押。然而利则以二分为率,期则以27个月为率,贸利之中,尚寓便民之意。

至于小押,既不言当,无官纳贴,资本亦属无几,利有至三分一期者,一月作三期算,则合计一月取利九分,且为期又短,四阅月即为满期,其居心只在贸利而不顾其便民也。

……

小押店之害人若此,早禁一日,则民间之困早甦【苏】一日,肖小之势亦早杀一日。善乎候相,即此一举,诚不愧为万家生佛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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