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三年三月初三日/公元1877年4月16日《申报》:闻香港《近事编录》中云,洋银之流入中国,奏准通行,为日已久,但海外洋元制度不一,其式样略有不同,有宜于此而不宜于彼,或必减低三五分,然后可用。究未能同归一律。近闻小吕宋官宪出示晓谕商民,略谓:国宝源流,本期便于贸易,但外国洋钱款式多歧,交易之际,还有窒碍,故国家特设银局开铸,以便商民嗣后不准用外
光绪三年三月初三日/公元1877年4月16日《申报》:
闻香港《近事编录》中云,洋银之流入中国,奏准通行,为日已久,但海外洋元制度不一,其式样略有不同,有宜于此而不宜于彼,或必减低三五分,然后可用。究未能同归一律。近闻小吕宋官宪出示晓谕商民,略谓:国宝源流,本期便于贸易,但外国洋钱款式多歧,交易之际,还有窒碍,故国家特设银局开铸,以便商民嗣后不准用外国洋钱,以免歧杂。倘有外商带来洋钱,欲在本国相用,须就本国银局倾铸,其未经铸而求用者,只可照其银倾销,成式高低以为用,不能悉照原价。
观此示谕,盖欲其权出于己也。余谓,报中所言,小吕宋各官所谕,不过欲利归于本国,而其名正言顺,更能名利两收也。各国之铸金钱、银钱、铜钱也,统谓之曰“国宝”,自应各国有各国之宝,不应尽行使用他国之宝也。以三代【指夏商周三代】以上言之,上有王室,下有列国,王室所铸用之泉布可以通行于列国,列国制度皆遵王室之法,故列国所铸用之泉布,亦皆遵用王室之式,是以彼此均可通行,从未闻犬戎猃狁【犬戎,猃狁,都是古匈奴民族的一支,常被认为是同一支。此处借指列国货币与王室货币无差异,均能使用】,所铸用之物,亦可以通行于中华各国也。
厥后,自两汉至于有明,天下一统,而各郡县所用之钱,亦均由京师及各都会钱局所铸,统归一律,颁行各处。即或天下分崩,各国割据,如马殷立国于楚,其所铸用之铁钱,仅能通行于其境内,若有他国之人贩货物以往,只能易货物以回,若易其钱越境,即不能用。铁所铸之钱尚如此,何况黄金、白银所铸之钱乎?同在中华之地,一经分裂,各国所铸之钱,彼此尚难通行,况海外之国所铸者乎?
海外之国,惟东洋之日本与中国最近,其地素产红铜,乃仿中国之钱铸造红铜之钱,名之曰“宽永通宝”,其形状之大小、厚薄皆与中国之制钱相似,较之中国匪徒私铸之小钱更为合用,故中国市肆皆喜用之,是以能长流入中国,与中国制钱并行而不废也。
西国之人,长久驻于中国者,自明时葡萄牙始,中国之用西国银钱也,自乾隆年间始,名之曰“洋钱”,初仅广东用之,渐用渐广,继则江苏江西、闽浙四省亦皆用之,但其中国情形各异,江浙两省则用光洋,若加铁錾,即须减价,江西、福建则皆须用铁錾,錾过方便使用,甚至有錾穿者。广东则将洋钱剪碎用之,甚至一厘一毫代铜钱一二文者。
道光中叶,林义忠抚吴,见民间喜用洋钱,遂铸七钱三分之银饼以代之,初用甚便,甫及数月,而伪者、夹铜者皆有,百弊丛生,而银饼卒至废而不用。通商之后,凡西人足迹所至之地,不论通都大邑,僻壤穷乡,均喜通用洋银,反致中国向来所用之银窒碍难行。
刻下,中国所有之洋钱不敷各项之用,是以每年西国陆续运来者,总在百万元之外。故日前西国各商欲禀请中国自铸金银等钱,以供各处通用,恐中国未能允行,故英商又禀请英国开局铸造洋钱,接济中国之用,盖因深知铸造银钱可以名利兼收。利则在于金银便于流行,名则可以使人共知其国之富故也。
夫日本,东洋岛国也,近日步式西法,其所自铸之金银铜等钱,不但可以流通于其国,而且可渐行于中国。闻其国家此款进项每年所得者不少,而各国均知日本有自铸之金银等钱,足见其名利两收矣。
至小吕宋之在西洋,亦小国耳。兹亦示谕商民,但准使用本国自铸银钱,若由他国来者,必须改铸本国式样,方准使用,殆亦欲与泰西各大国比烈矣。各西商因见各国皆能如此,岂有中国之大,反致不如各国?故有此自铸之请也。不知中国时势,在上者,每百计以偷安;在下者,常多方以舞弊,遇事皆然,何况金银之重务乎?虽然人之才力大抵相同,何致各国皆能行之而中国独不能行乎?倘中国之人一旦在上者极力整顿,在下者极力趋公,即有难于此者,尚能行之,何况不过一改弦易辙而已乎?
若谓银铸为钱,既能作弊,岂银铸锭,既能无弊乎?惟在设法以禁止而已,不然,异日必致使中国之银锭尽改为西国之银钱,无论其利,尽归于西国,即其名亦不正矣。愿操政柄者勿因循贻误,使中国之大,反不如日本、小吕宋也可【矣可,语气词,相当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