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三年二月初八日/公元1877年3月22日《申报》:顷阅西报言,香港一处,为中外通商之地,凡在其地贸易之人,无分中外,皆喜用西国银行之票,因其携带既便,但须辨其真假,而一切平色,皆可无须计较,故皆乐于使用。常例,每用千两银票一纸,须补票纸用费或3-4两不等,近因支用零碎银两一事,两相龃龉,而票纸用费忽昂至14两,但此乃偶尔之事,亦断不能长久。第每千已有3
光绪三年二月初八日/公元1877年3月22日《申报》:
顷阅西报言,香港一处,为中外通商之地,凡在其地贸易之人,无分中外,皆喜用西国银行之票,因其携带既便,但须辨其真假,而一切平色,皆可无须计较,故皆乐于使用。常例,每用千两银票一纸,须补票纸用费或3-4两不等,近因支用零碎银两一事,两相龃龉,而票纸用费忽昂至14两,但此乃偶尔之事,亦断不能长久。第每千已有3两格外之利,每年此款亦已可观,惟西国向例,凡开设银行,使用银票者,必须报明官宪,查其实有现银若干,方准使用若干银票,断不准其滥用,恐致取现银不能应付,其法甚严,故银行不能多设银票,不敢多用。是以中外之人皆能深信不疑,故银票能如此流通也。
即如上海一处,西商所设汇丰等各银行,其银票在租界地面,无不乐于通行,虽至盈千累万之多,使用者只须将票持赴出票之行,辨明真假,互相授受,毫无多言,故一银票一日之间可易数主,其便有如此者。
余昔尝闻,乾嘉之时,南北贸易繁盛之地有数银号,其所出之银钱各票,南可用之于北,北可用之于南,其便亦与近日西商所设银行之票相似,后因川陕教匪滋事,各银号始皆闭歇,以后亦无有继设者,惟钱票一项,尚有数省乐于使用,但开设者往往出票过多,一有谣言,而持票取钱者纷至沓来,每致不能应付,因而倒闭。其中固有本少票多,立意侵吞者,,然其店本钱富实,因现钱略小,为谣所累者,亦复不少。但向来喜用钱票之地方,随闭随开,其事亦不终废,可见银钱之票若能见信,无有不乐用者。
近年以来,钱票一项,各处常有,惟各店式,终不一律。至银票一项,旋用旋销,不过偶尔之期票而已。若通用之银票,则各处皆无此实,中国之缺陷事也。
前朝历代国家,亦曾造用钞票,日久弊生,后不能用,何以西商之银票反能长久通行?不过足以见信于人,故能不至窒碍也。是以论者皆言,中国之于此事,实宜急速讲求,此实裕国便民之大计急务也。
或国家自行造用,设官分理,京中设一总局以制造,其余于各省贸易广大之区各设分局,以便民间支用与再行转移等事。但发出之银票,无事不可通用,支银之时,无处不能应付,则所行自能久远。
或国家不能有此闲款,即令各殷实之户集股份以立公司,造票行用,部求公司所存现银不至不敷支给,则必见信于人,断不至于闭歇。果能如此办理,不但有益于商贾,而且民间殷实之富户,其银亦可多有一法以取利息。即国家若有急用,亦可无须告贷于西商矣。
夫天下之人相等,天下之银皆同,何以西商之银票常行而华商之银票不设?其中必有一善法。若得其法,则事不难办矣。然此事实为裕国便民之策,而其法又非绝无仅有之能,何不访求其法以行之,不必尽让能于西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