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杭州用小钱事(杭州) 1876年2月21日

【清末民国媒体舆论文章】 2025-08-08     9
光绪二年正月二十七日/公元1876年2月21日《申报》:昔太公立九府圜法,布钱法以兴。然当时所用者,曰“泉”,曰“布”,曰“币”,曰“刀”,制各不同,非若今之内方外圆者也。今则泉、刀两物,世尚有之以为古董玩器,故人尚得知其制度。至布、币两物,久已失传,其制度亦不可考矣。汉时始铸五铢钱,与今时所用之钱形式相似,故古今之钱中,尚有杂入,以供用者,其钱行

光绪二年正月二十七日/公元1876年2月21日《申报》:


昔太公立九府圜法,布钱法以兴。然当时所用者,曰“泉”,曰“布”,曰“币”,曰“刀”,制各不同,非若今之内方外圆者也。今则泉、刀两物,世尚有之以为古董玩器,故人尚得知其制度。至布、币两物,久已失传,其制度亦不可考矣。汉时始铸五铢钱,与今时所用之钱形式相似,故古今之钱中,尚有杂入,以供用者,其钱行用最久,由汉以及六朝皆用,之唐,兴始改铸开通元宝钱,贞观以后,所铸之钱始用年号以分别之,至今沿为定制。臬五铢钱兴以迄唐宋,千数百年,铸钱皆用红铜元,以后始有黄铜之钱,钱均官铸,然私铸之弊固随时随地均有之,因其事易而利厚,故虽罚重而例严,奸民皆不畏死而为之,实有禁之不胜禁、诛之不胜诛之势也。

本朝自顺治以至嘉庆,官铸甚多,私铸亦在所不免,故小钱尚不能尽行流通。至道光年间,铜每常阙,故末年有禁用铜器之议,其时,闻京局铸钱,每月惟样钱及宫中所用者,尚系新铸,余则均买旧钱以充数而已。

咸丰时,道途梗塞,云南之铜非但不能解京师,亦且不能至各省,而东洋采买之铜又不敷用,故各省皆买民间旧铜以供铸钱之用,因此而官钱日少,私铸日行,故私铸之弊,亦日甚一日,而街市之小钱亦日多一日矣。

近年以来京师所用之钱,固不待言,因钱缺实属无法也。若外省之制钱尚多,何至小钱亦如此畅行?其故皆由于私铸者多,而钱店又藉之以牟利,换银洋者,又贪钱数之多也。殊不知,钱数虽多,而贸易者,断不能折本以卖,故百物因之昂贵,而贸易因之阻滞,惟钱店可以得利也。官虽为之厉禁其弊,仍不能绝。

苏省前岁严禁小钱,未及一年而仍然如故,杭省殆有鉴于此,故不之禁也。

吾谓,官禁不如私禁。试观道光末年,杭省街市自禁小钱,比时,各店中欲觅求一枚小钱而不得,现在,杭省小钱流行,而隔江之绍兴与杭属之临、余亦皆不用,均由于民间自禁方能如此也。若仅官禁,不过为蠹役恶棍等添陋规耳,何补于事乎?虽然上海畅用小钱,宝山昆连之乡即不能用,闻系官长严拿私铸故也。故欲禁止小钱,官清其源,民绝其流,必须官民互禁,而后可也。

至谓杭省各官,皆以贩卖私铸多属贫寒,不忍严办,此不过私度之言也,安有是理?盖天下盗窃诸犯非皆寒贫者乎?果均能不办否?且完纳钱粮,征收厘税,不准杂一小钱,惟市面之贸易听其自便,亦何其不恕也?故吾谓此必非各官之意也。

然各官之不禁,果何意乎?不过畏难苟安而已。然此固百市面之福,亦非政治之道也。即以浙省而论,外府、外县均能禁止小钱,而省会反不之禁,致令小钱日行,私铸日多,将从前之制钱日渐销毁,尽变为不能经久之小钱,呜呼!可此非小事,杭州官民固当急急设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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