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电川省府:取缔铜元囤积办法 1939年2月8日

【清末民国媒体舆论文章】 2024-04-13     43
财政部电川省府:取缔铜元囤积办法1939年2月8日一、由四川省政府重庆市政府,令饬各警察厅局,随时派警分赴钱市稽查铜元兑价,有无不照法定兑价情事,及囤积居奇情形,予以纠正,有不遵者,带局罚办。二、如有抑勒价格,或大宗囤积,意图居奇者,准由人民向察厅市局告密,由厅局查照罚办,並将囤积铜元没收充公,提出三成,给奖告密人,并为保守秘密。;提出二成

财政部电川省府:取缔铜元囤积办法

1939年2月8日

一、由四川省政府重庆市政府,令饬各警察厅局,随时派警分赴钱市稽查铜元兑价,有无不照法定兑价情事,及囤积居奇情形,予以纠正,有不遵者,带局罚办。

二、如有抑勒价格,或大宗囤积,意图居奇者,准由人民向察厅市局告密,由厅局查照罚办,並将囤积铜元没收充公,提出三成,给奖告密人,并为保守秘密。;提出二成奖励在事出力长警。余五成,拨充当地救济慈善费用。

三、严禁携带超过二十元以上之铜元出境,违者予以没收。

四、以上办法,由警察厅局布告,俾众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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