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社论:《论铜圆余利和官吏舞弊》 光绪二十九年十二月廿四日 1904年1月24日

【清末民国媒体舆论文章】 2024-04-11     131
《申报》论铜圆余利和官吏舞弊铜圆何为铸也?曰以每值一文之制钱不足,故铸当十、当二十铜圆济之也,铸之已有数年,亦不一省,而各处钱价依旧奇昂,何哉?今观本报所记江南银圆局铸造铜圆事而恍然知其矣。铜圆之铸造也,每纹银一两可成当十文者220枚,值足制钱2200文,乃局中领用藩库之银,每两仅以铜圆180枚相抵,是局中每领银一两,铸成当十铜圆已余40枚,合制

《申报》论铜圆余利和官吏舞弊

 光绪二十九年十二月廿四日  1904年1月24日


铜圆何为铸也?曰以每值一文之制钱不足,故铸当十、当二十铜圆济之也,铸之已有数年,亦不一省,而各处钱价依旧奇昂,何哉?今观本报所记江南银圆局铸造铜圆事而恍然知其矣。

铜圆之铸造也,每纹银一两可成当十文者220枚,值足制钱2200文,乃局中领用藩库之银,每两仅以铜圆180枚相抵,是局中每领银一两,铸成当十铜圆已余40枚,合制钱400文矣,而以铜圆颁发官钱局,则每银两祇发150枚,是竟余70枚,合制钱700文矣。银圆局之获利,不可为不厚。

至由官钱局兑与民间,则洋银一圆仅给当十铜圆84-85枚不等,以纹银一两核之,只能得114-115枚。是官钱局之领铜圆于银圆局也,每银一两领150枚;而其兑之于民间也,只114-115枚,其间余35-36枚,合制钱350-360文,官钱局之获利,亦不可为不厚。

或曰:银圆局之鼓铸铜圆也,有火耗,有什用,有局厂机器等物之价本,有员司工匠等人之水,每银一两不能竟余足钱400文或700文也。

然吾闻局中每日十小时内能铸大小铜圆65万余枚,以220枚中余40枚计之,则日铸65万枚,足余118182枚,合制钱1181820文;以220枚中余70枚计之,则日铸65万枚,足余206817枚,合制钱2068170文。姑以其半为火耗,为什用,为局厂机器等物之价本,为员司工匠等人之薪水,则每日所余多可得制钱1000000文有奇,少亦得制钱500000文有奇。

一日所得既如是之巨,推而至于一月,更推而至于年,所得不更加巨乎?

至于官钱局,虽亦有官司之薪水,与夫局中一切什用,然如上所核,领进兑出每银一两可余当十铜圆35-36枚,则以每日兑进银500两计之,可余当十铜圆18000枚,合制钱180千文,亦以其半为官司之薪水,与夫局中一切什用,目尚可得制钱90千文,推而至于一月,更推而至于一年,其所得当亦不可为菲。

然此所得,皆为两处局员所中饱,而朝廷无与焉。且使闻阎仍受钱价昂贵之困,是鼓铸铜圆非以利民,非以利国,祇以利在事之局员耳,宜乎江督魏午帅赫然震怒,立饬藩司暨银圆局官钱局各总办,速将平日吞蚀之款悉数缴出,并委某大员彻底清查也。

虽然鼓铸铜圆非只江南一省,江南之弊如是,各省之弊讵不如是?魏午帅至今日而始觉察,已惜其迟,而各省吏仍有茫然不知者,是何昏一至于此耶?嗟乎!国家尤贫,国家非果贫也,贫于各官之侵渔私已耳,彼铜圆特其一事而已,此可为之长太息者也。

(《申报》,社论,1904年1月24日)


暂无留言

*为必填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