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军政府通告

【清末民国媒体舆论文章】 2025-09-04     25
上海《申报》,1911年12月6日发行军用票,1911年12月6日自军兴以来,市面恐慌,金融阻滞,迄今五句,银根益紧。推其原因,皆由富家大户,纷纷提现,或赴省外,或即家藏,尤不堪者,竟以大宗现款存入外国银行,遂致现钱益少,周转不灵。本军政府救民涂炭,深知此中委曲,特发行一种军用钞票,以济市面之急。惟此种军用票暂时不换现银,须俟明年三月二十五始为取现之期。恐

上海《申报》,1911年12月6日

发行军用票,1911年12月6日

自军兴以来,市面恐慌,金融阻滞,迄今五句,银根益紧。推其原因,皆由富家大户,纷纷提现,或赴省外,或即家藏,尤不堪者,竟以大宗现款存入外国银行,遂致现钱益少,周转不灵。本军政府救民涂炭,深知此中委曲,特发行一种军用钞票,以济市面之急。惟此种军用票暂时不换现银,须俟明年三月二十五始为取现之期。恐尔等人民狃于故习,势必骇怪,用特详定章程,广为通告。

凡尔人民,当知金银铜币,本是寒不可衣,饥不可食,不过取其便利,于买卖之时作为交易之具而已。不然耕者有米,织者有布,两相交换,未尝不可。但因不便,不能不有一种货币使之流通。所以货币一项,但求确有信用,可以流转,现银与钞票,实属相同。现此种军用票,本军政府力任担保,通行全省,万无不信用之理。况尔等人民身家性命,一一均在本军政府保护之下。本军政府为纾展民财,流通商贩起见,凡可以设法救济之处,自无微不至,断不忍使尔等人民有丝毫之损耗,此可以与全浙人民相见以诚,而全浙人民所不须疑惧者也。

且自本军政府财政部成立以来,综理全省财政,此种钞票发行不过五十万元,即准支现财力亦尚可及。惟所以不准支现之故,深恐吾浙所有现银,皆为无知之徒,或迁徙或藏匿,以有限之财,任纷纷之搬运,一旦告罄,补救已难。故今日毅然决定限期取现,实财政部异常之苦心,并非凭空作此绝无准备之纸币,强尔等人民以抵金钱也。除张贴告示先行晓谕外,为此刊刻章程,广为布告,吾浙人民素称开通,必深明本军政府之意。如有不法之徒,妄造谣言,有意阻难军用票之流行,则本军政府法令森严,勿谓言之不预也。所有章程刊列如下:

浙军政府发行军用票章程

一、本军政府为维持市面起见,发行军用票,以资周转,定名为浙江军用票。

一、本军政府所发军用票以圆为单位,分为一元、五元二种。

一、此项军用票发行额数暂定为五十万元,但须视市面情形随时伸缩。

一、此项军用票使用效力与市上通用银元无异,准其缴纳赋税及一切公项。凡在本军政府管辖区域内者,无论何人,均应一体行使,不得阻梗。如有藉词不收,或留难抑价者,准商民等据情呈控,一经本军政府查实,立即严行惩办。

一、现值军用繁兴,所有此项军用票暂不兑现,但至明年(黄帝纪元四千六百十年)三月二十五日以后,准由本军政府照其额面价格,一律发兑现银。

一、凡零星买卖数在一元以下者,得以军用票一元找回银角子及铜元,无论何项店铺,均须照找,不得梗阻。

一、本军政府于财政部设军用票发行处,经理此项军用票发行事宜,一切办法另章规定。

一、此项军用票之制造及发行之权属于本军政府,如有私刻假票者,照违犯军法治罪。

黄帝纪元四千六百零九年浙江军政府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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