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八年五月初九日/公元1892年6月3日《申报》:行钞,古制也,非西法也。然古昔行之而多弊,西国行之而无弊者,此无他,信与不信之分也。夫授利权于商,而使向得垄断之利,何如操利权于国,而使国有盈余之利有时,部属颁钞,未克流行无滞,商家使票,反得攸往咸宜,则以商有信而国无信也。无信,非朝令夕更之谓,部属之颁此钞也,原谓携此以往,固不异于银钱也,乃
光绪十八年五月初九日/公元1892年6月3日《申报》:
行钞,古制也,非西法也。然古昔行之而多弊,西国行之而无弊者,此无他,信与不信之分也。夫授利权于商,而使向得垄断之利,何如操利权于国,而使国有盈余之利有时,部属颁钞,未克流行无滞,商家使票,反得攸往咸宜,则以商有信而国无信也。无信,非朝令夕更之谓,部属之颁此钞也,原谓携此以往,固不异于银钱也,乃至纳止,供完货税解杂款或未免于折耗,则携钞者,已窃窃然,议国之寡信,而况蠹胥劣吏因缘为奸,贻误滋多,诈伪自出,无怪乎旋行旋罢,终不能收实效也。
若欲行钞,必也变通古制,参用西法,详酌时宜,庶可行之无弊。综其大要,厥有数端:
一、利权宜独揽也。
欲行钞币,非设银行不可。西国银行有由国家设立者,有由商人合办者。国家设立之银行,权自上,利亦归之;商人合办之银行,则由国家抽取标票捐,以济国用,此大较也。中国若欲行钞,为济贫拯乏之计,自应由国家设立银行。若振衣【抖衣去尘,整衣】然,必挈其领;若取水然,必濬其源,庶几权不旁落、利不外溢。
一、局名宜仍旧也。
户部向有宝钞局为圜法之总汇,此时若设银行取乎?创而名取乎?因新法之与古制,固可并行不悖也。
一、枝叶宜分布也。
京师既有总局,此外,通商口岸尤须添设分局,则声气广而运掉灵,推之香港、新加坡、旧金山等处,为华人所荟萃者,皆设分局于其地,俾多收财善买之益。
一、资本宜筹集也。
欲设宝钞局,必先多筹资本,方可发一纸取信于天下,官款万万不敷,不得不招商集股,宜援轮船招商局、电报书明成例,集腋为裘,聚金成塔。每年按股派利,俾附骥者同受其福。至于一切出纳,则由官为主持,而商不得过问,以免纷争。
一、开报宜核实也。
一岁之间获利若干,存银若干,开销若干,一一稽核,罗罗清疏,刊印清册,分给股商,阅看事事,务求核实,力扫粉饰欺侵之弊,而后可以持久。
一、造币宜防弊也。
古币之朴陋,不若西币之精致,其法以钢板镂绝细花纹、文字,用机器刷印,每一手必经数手数器而始成,所用工人,女多于男,各闭一室,禁勿往来,纸不甚厚而坚韧映日作碎冰纹,有户部图书花押、银行花押,防弊之法,至周且密,为中国所宜仿行。
一、多少有区别也。
凡一角及二角五分者,纸宽二寸五分、长一寸五分;一圆至一千圆者,纸宽五寸、长二寸。多少从心,取携悉便,为中国所宜采用者也。
一、文字宜参用也。
币之长短广狭,固宜仿照西式,以便流行,而正面字迹,须以汉文,书年号数目及某省制造字样,仍以西文并列,俾别国之人亦可一览了然,乐于行使。
一、诈伪宜严防也。
西国行币,昔时亦有奸徒,伪造鱼目混珠,为害最广。然政府申明厉禁,凡作伪者,一经发觉,或从重判罚,或永远监禁,由是,作伪之风始绝。中国亦宜严定新章,凡私造钞币者,按照私铸例加等治罪,庶奸徒知所畏惧,不敢以身试法矣。
一、出入宜一律也。
英法等国,以钞易银,并无折耗,惟美国稍有参差,议者咸以为憾。中国行钞伊始,百进出划一,无以示信于天下,况总局、分局一气相生,尤不容稍涉歧异,致授人以口实也。
一、钞银必相等也。
昔年,俄国设立银行,会计资本,共有13748602镑,后以出钞过多,藏不能相抵,疑者日众,钞币十卢布仅易现银一卢布。理财者于是收回旧钞,易以新钞,数年之后,钞与银之价始渐相等,是可见钞币之不可虚出矣。
一、首尾宜联络也。
西国银行,彼此互相策应。遇有缓急,无不竭力维持,以故倒闭者少。中国创设各局,既无此疆尔界之分,当念同舟共济之谊,有无可以相通,斯彼此均霑利益矣。
溯自通商以来,银钱之流出外洋,日甚一日。若欲富国而裕民,非行钞不为功。索居【离开人群独自居处一方】有感,纵笔书此,以当刍荛之献可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