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上海商人认为铸造一两重银元仍难期划一光绪三十三年六月十八日(1907年7月27日)江督【端方】因筹议度支部所定币制,电嘱沪道【瑞澄】移请商务会研究考察,迭载前报。兹悉道昨巳电覆江督。略谓:划一银币一事,已转嘱商会,传集钱业中人考证确议。惟查从前宁省曾铸龙元,轻重大小一如墨制,内地大都通用,而上海独不通行,由于墨银分两成色较准,龙元
《申报》:上海商人认为铸造一两重银元仍难期划一
光绪三十三年六月十八日(1907年7月27日)
江督【端方】因筹议度支部所定币制,电嘱沪道【瑞澄】移请商务会研究考察,迭载前报。兹悉道昨巳电覆江督。略谓:划一银币一事,已转嘱商会,传集钱业中人考证确议。惟查从前宁省曾铸龙元,轻重大小一如墨制,内地大都通用,而上海独不通行,由于墨银分两成色较准,龙元有所不及,银行专用墨银,不收龙元,故沪市不得不随银行向背。
此次划一币制,原因出于洋商,盖因中国为用银之国,倾镕估批之权,操之众商,往往此省生银运至彼省,平既参差,成色估批互异,洋商久受其累,故有要求立定一律国币之约。
果能立定划一银币,照会各国遵照完纳各项税课,并付一切用款,废去生银,并此外非本国银币,一概不用,无论每元为一两或七钱二分,当无不可按数核算,亦无患其不可通行。
但创行之始,银币无多,不敷周转,势不能不兼用生银,仍不免成色参差之弊。此难期划一者一。
沪市华洋贸易,通以宝银计算,若银币不过供各业门面所需。各钱庄以宝银输之银行,各银行亦运银条以待银炉之兑换。销场既大,因之银币与生银之价值,亦观其积储之多少以为涨落。无论龙元,即墨元亦总不能居其一定本位。今如定一两之币为本位,不能稍有增减其价值,又不能废去生跟不用。此难期划一者二。
广铸新币办法,无非以新币兑换生跟,更番周转,如以九八之新币兑十足之纹银,势不能行,设若补水,则不免有失新币之价值。此难期划一者三。
第一节尙系积习相沿,不难徐为改正,若第二、第三两节,则关于新制甚大,若无以维持其本位,使之不稍摇动,将来之影响全局必多。伏思鄂厂新币行之在先,何以不能通行,此中颇堪研究,除再督饬详加讨论,并筹其所以维持本位,免除窒碍之策,一俟覆到,即行详核核禀陈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