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署造市总厂监督吴鼎昌呈币制局文:《遵饬开铸铜元》民国八年五月六日案奉钧局铣(16日)电开,古河第一批紫铜当如期交厂,如白铅误期未到,应由厂垫铅,即行开铸。等因。奉此。査日本古河公司紫铜第一批十一万四千六百五十三斤,经于五月一日运齐磅交到厂。化验成色平均九九七一。遵即由厂垫用白铅,先行开铸。仍沿用“丁未大清铜币”旧模。遵奉部定重量,每
兼署造市总厂监督吴鼎昌呈币制局文:《遵饬开铸铜元》
民国八年五月六日
案奉钧局铣(16日)电开,古河第一批紫铜当如期交厂,如白铅误期未到,应由厂垫铅,即行开铸。等因。奉此。査日本古河公司紫铜第一批十一万四千六百五十三斤,经于五月一日运齐磅交到厂。化验成色平均九九七一。遵即由厂垫用白铅,先行开铸。
仍沿用“丁未大清铜币”旧模。
遵奉部定重量,每枚以一钱八分为标准。所有应需铸费、火耗,应俟试铸之后,再行开报,以昭核实。
至本厂代铸发行原数运出天津者,由厂填给护照起运,藉示限制,而免混淆。是否之处,理合呈请钧局鉴核指令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