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币制汇编》 民国二年按本会于中华民国元年十月八日成立,至同年十二月十七日为止,……所议问题,分为两篇,上篇为本位问题,下篇为金汇兑本位主要问题。上篇 本位问题币制之本位,可分为五种:曰金本位,曰金汇兑本位,曰金银双本位,曰银本位,曰纸币本位。……本会所注重者在金本位、金汇兑本位与银本位三种,……于下文分别论之。一、论银本
财政部:《币制汇编》 民国二年
按本会于中华民国元年十月八日成立,至同年十二月十七日为止,……所议问题,分为两篇,上篇为本位问题,下篇为金汇兑本位主要问题。
上篇 本位问题
币制之本位,可分为五种:曰金本位,曰金汇兑本位,曰金银双本位,曰银本位,曰纸币本位。……本会所注重者在金本位、金汇兑本位与银本位三种,……于下文分别论之。
一、论银本位之利弊
甲、银本位之利 银本位只有一利,即推行较易是也。……
乙、银本位之弊 银本位之弊,约有四种,分别论之如下:
(1)国际汇兑之障害:银价涨落无常,银本位国与金本位国之国际汇兑,汇价无定,不能预计,有时银价低落,则国家付偿外债,必受镑亏,人民汇付款项亦多不利。此其弊一。
(2)国际贸易之妨碍:国际汇兑之价格,涨落太大,中外贸易,遂有两重投机。譬如洋人在中国或华人在外国购货,物价有上落,购时与售时市价不同,而盈亏无定,此一层投机也。汇价上下无定,将来汇兑金银,不能预计其多寡,此又一层投机也。故金本位国与金本位国贸易,只有一层投机,而商务易兴。银本位国与金本位国贸易,因有两层投机,而商业不能发达。此其弊二。
(3)银本位国以多数货物易金本位国之少数货物:银价贱,则银本位国出口货之市价跌落。金价贵,则金本位国出口货之市价增高。所以两国贸易,银本位国每至以多数之货物,易少数之金钱,以银计算,不见其少,以金计算,则见其少矣。)再以此少数之金钱,易外国之货物,是间接以多数货物易少数货物,不利莫大也。此其弊三。
(4)外资输入之阻碍:金银之市价,涨落无常,金本位国之资本家,以其资本输入于银本位国,一旦银价跌落,则所得之利息,不敌其所失之金数,是以金本位国虽有资本,除外用金计算,如我国现今息借外债之办法,则皆观望不前,莫敢以资本输入于银本位国。此其弊四。
银本位之弊有四,而其利仅一,则中国不应仍用银本位,彰彰明矣。……
银本位既不宜采用,于是有主张金本位者,但起首即用金本位,反不如用金汇兑本位之较有利益。盖用金本位,则起首即须鼓铸金币,现今财政困难,不能筹备巨款为此项基本金。其难一也。用金本位,则铸成金币之数目,必俟全国足用,方能开始发行,此预备时期内,必有多数生金及金币存积在库,而利息坐失。……有此三难,金本位不特不能采用,抑且不必采用矣。
二、论金汇兑本位之利弊
甲、金汇兑本位之利约有八种,分论之如下:
(1)国际汇兑之稳固……
(2)国际贸易之发达……
(3)以多货易少货之损失,可以消灭……
(4)外资输入之踊跃……
(5)随时可改为金本位之便利:金汇兑本位国,如生活程度渐高,即可停铸银币,照所定金银比例,铸造金币,以资流通。墨西哥即照此法,以改良币制。此其利五。
以上五利,将金汇兑本位与银本位相对待而言之也。
(6)国内仍用银币之便利……
(7)国内银价不致骤跌……
(8)金款不必多储,至失利息……
以上三利,将金汇兑本位与金本位相对待而言之也。
乙、至于金汇兑本位之困难:约有二端,分论之如下:
(1)维持金银比价之困难:国际汇兑用金计算,国内贸易以银授受,欲维持银币之法价,须有完善之机关,严密之办法。倘政府谋近利而多发银币,则金银之比价,即不能维持,而金汇兑本位之制度失败矣。此其难一。
(2)起首推行之困难:金汇兑本位制度,在国内并无金币流通,欲使一般人民明白轻值银币或兑换券所以代表金单位之理,固有所不能,且轻值银币之法价超过于真值,我国人民之习惯,每欲计较货币之真值,见新币之真值不敌法价,恐发行之始,不愿收受,必多阅时日,方见信用。此其难二。
金汇兑本位既有八利二难,则非银本位与金本位之利少弊多者可比,我国改良币制,似以金汇兑本位为最合宜,故下文专论金汇兑本位之主要问题。
下篇 论金汇兑本位之主要问题
金汇兑本位之主要问题有三:一为金单位之代表问题,一为金准备问题,一为金银比例问题。分别论之如下:
一、金单位之代表问题
按金汇兑本位之制度,既无金币在国内流通,而一切物价帐目,均须以法定之金单位计算,则必有一种居中之媒介,以代表此单位。此金单位之代表之所以命名也。代表金单位之物,约有二种:
甲、起首即以轻值银币代表金单位:轻值银币者,金汇兑本位国所铸之一种银元,其法价超过真值,有无限之法偿,用以替代悬之金币,即代表法定之金单位者也。照菲律宾与墨西哥办法,于改革币制之始,即以轻值银币代表金单位。
乙、起首先以中央银行之兑换券代表金单位:先以银行兑换券替代虚悬之金币,即代表法定之金单位,然后揆时度势,再发行轻值银币。此卫斯林博士之说也。试比较甲、乙二法,而论其利弊如下:……
二、金准备问题
金准备可分为两种:一为汇兑准备,即用汇兑以代表金单位之轻值币,即兑换券之金款是也。一为偿债准备,即用以偿还外债,或国际清算之负差之金款是也。因金准备可分两种,其办法亦遂有二,如下:
甲、汇兑准备办法:筹备金款,等于代表金单位之轻值币或兑换券发行之数,存于国外之大市场。凡以轻值币或兑换券购买外国金汇票者,即在此金款内支付;但售卖汇票,以轻值币或兑换券悉数收回为限。悉数收回后,如国家或人民尚须清偿外款,则仍用银支付。
乙、汇兑兼偿债准备办法:起首即筹大宗金款,除以轻值币或兑换券购买外国金汇票者,即在此金款内支付外,并用以偿还外债及国际清算之负差。试比较甲、乙二法,而论其利弊如下:……
三、金银比例问题
金银比例者,即金单位所应含之纯金,等于代表金单位之轻值银币所含之纯银若干,为采用金汇兑本位之国,银币与虚悬金币之比例,非生银与生金之比价也。所谓金、银比例者,质言之耳。采用金汇兑本位时,定金、银之比例,必使银币之法价(即面价)高过于真值,此一定之理也。但抬高若干,却无定例,故办法有二,如下:
甲、抬高轻值银币之法价较大,使与其真值相去极远,如现今日本之金银比例,一比二十一点六,印度一比二十一点九,菲律宾与英属群岛,一比二十一点三是也。
乙、抬高轻值银币之法价略小,使与真值相去稍近。如从前日本之金银比例,一比二十九点一,菲律宾一比三十二点二十四,墨西哥一比三十二点五十八有奇是也。
试比较甲、乙二法,而论其利弊如下:……
要而言之,以上所论诸问题,本会会员之意,以为我国改革币制,与其用银本位或金本位,不如用金汇兑本位。至金汇兑本位之主要问题,则以轻值银币代表金单位,似比银行兑换券较易实行。金准备之数目,须足以应付汇兑,并偿还外债及国际清算之负差,方为稳固,而无意外之虞。金银比例,则须伪造与熔化双方兼顾,银价抬高,既不宜太大,亦不宜太小。此讨论之大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