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临时政府公报》 民国元年三月一日 1912年3月1日请议决商人张人杰、褚民谊等输集款项十万两以充军饷,民国元年三月一日兹据交通部转呈,商人张人杰、褚民谊等呈称,愿输集款项十万两以充军饷。等因。当经财政部核议,据称尚属可行。合将该商人原呈咨请贵院议决,即行赐复,并望迅速办理为幸。
《南京临时政府公报》 民国元年三月一日 1912年3月1日
请议决商人张人杰、褚民谊等输集款项十万两以充军饷,民国元年三月一日
兹据交通部转呈,商人张人杰、褚民谊等呈称,愿输集款项十万两以充军饷。等因。当经财政部核议,据称尚属可行。合将该商人原呈咨请贵院议决,即行赐复,并望迅速办理为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