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省督抚遵议币制 元两之争 光绪三十四年四月左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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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省督抚遵议币制节略徐世昌【东三省总督】唐绍仪【奉抚】主铸九成一两主币。杨士骧【直督】主铸减成一两银币。端方【江督】主铸足色一两五钱为主币,一钱五分为辅币,多铸五钱币,名半两。升允【陕甘总督】主铸十成足色一两曁五钱、一钱曁五分银元。赵尔丰【滇边务大臣】主铸九成一两等银币。陈啓泰【苏抚】主铸十足一两曁五钱之银元,曁九成小元。岑春煊

各直省督抚遵议币制节略

 

 

徐世昌【东三省总督】唐绍仪【奉抚】主铸九成一两主币。

杨士骧【直督】主铸减成一两银币。

端方【江督】主铸足色一两五钱为主币,一钱五分为辅币,多铸五钱币,名半两。

升允【陕甘总督】主铸十成足色一两曁五钱、一钱曁五分银元。

赵尔丰【滇边务大臣】主铸九成一两等银币。

陈啓泰【苏抚】主铸十足一两曁五钱之银元,曁九成小元。

岑春煊【湘抚】主铸九八色一两、五钱为主币,九六色一钱、五分为辅币。

吴廷斌【鲁抚】主铸一两五钱为主币,一、五分两种为辅币,并铸一、当二小铜元。

宝棻【晋抚】主铸一两十成主币,九成辅币。

恩寿【陕抚】主铸十成一两为主币,以九成为辅币。

联魁【新抚】主铸九成一两、五钱为主币。

以上十二人均主用一两。

 

锡良【滇督】主铸减成之七钱二分并三钱六分暨一钱四分四厘暨七分二厘各银元。

超尔巽【川督,尙未到任】主铸减成七钱二分银元,以十小元当一大元,铜元十枚当一小元。

张人骏【粤督】主铸九成七钱二分银元,其余小元银色递减。

朱家宝【皖抚】主铸九成七钱二分,定为币位。

程德全【黑抚】主铸九成七钱二分银元为主币,每一银元作为十角,每角作为铜元十枚。

瑞良【赣抚】主铸七钱二分九成银元为主币,再铸三钱六分曁一钱四分四厘曁七分一厘九成银元为辅币。

冯汝骙【浙抚】主铸七钱二银元。

林绍年【豫抚】主铸七钱银元。

鹿鸿书【黔抚】主铸九成七钱二分银元为主币,小银元数等为辅币。

以上九人均主用七钱二分。

 

松寿【闽督】主以个数行,不必以一两与七钱二分为拘。

冯煦【皖抚】主暂仍元两并用,总以先谋信用为急,分量轻重尚在其缓。

张鸣岐【桂抚】主先定金币单位,先设币制调查局。

以上三人主两元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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