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3年前后西报所反映的帝国主义者控制中国货币的意图 四则1902-1904一、《北华捷报》于篇首刊载如下通讯,主张海关自行铸造铸币1902年12月3日上海条约有一条载明已达成协议,中国政府将引入一种铸币,作为这个帝国唯一的法定通货,用以支付一切税款等等。伦敦的多数人士都认为此条比其余各条更为重要、因为这意味着作了一种诺言,如果能付诸有效的实施,则最后在中
1903年前后西报所反映的帝国主义者控制中国货币的意图 四则1902-1903.4.23
一、《北华捷报》于篇首刊载如下通讯,主张海关自行铸造铸币
1902年12月3日
上海条约有一条载明已达成协议,中国政府将引入一种铸币,作为这个帝国唯一的法定通货,用以支付一切税款等等。
伦敦的多数人士都认为此条比其余各条更为重要、因为这意味着作了一种诺言,如果能付诸有效的实施,则最后在中华帝国内,可能有一种通货,具有脱离银价而独立的稳定性。
一般的推测是,对条约中的这一条,照例不会采取什么有效行动的,至少在批准之前是如此。但是,也没有任何事物能阻止中国不与任何外国协商而自行引入一种帝国铸币。
为什么帝国海关在中国政府许可下,不为这个帝国海外贸易,自已创行一种铸币呢?某个造币厂或所有造币厂均应受海关的管制,或由政府授权的机构管制,而海关在同一授权之下,应只收受这种铸币或其等值之币作为税款。鉴于1900年事件,(中国)应与各国政府协商,而各国政府是可能欣然勉从的。
这样,海关两因为是一种铸币,而且是缴纳关税的唯一的铸币,它最后就可以成为所有条约港口的一种价值标准,而且日后可能成为帝国的公认的通货。
海关两与金本位货币之间的比价一经固定,应即维持下去,造币厂的铸造量应只以足够应付贸易需要为限。
二、《北华捷报》介绍李德(E.S.Little)的文章,表示企图享有中国财政管理权,1903年1月21日
关于通货问题的讨论,另一个有价值的贡献是李德先生最近在本报所发表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已用小册子形式把它重印过了。……他心中似乎不大明了为什么银价下落可以刺激出口的问题。事实上,中国出口货的银价格是按这些货物在外商本国的金价格而定,因之当银价对金价相对下降时,则对中国的出口,必须给以更多的白银,而此项银数的上升,即足以刺激出口。李德先生对于此种关系似未能弄清。……事实上,凡外人影响所到之处,一切物品皆有意识地或无意识地用金估价了。问题只是在如何把一个未被承认的货币标准,使其在外人影响从未达到过的广大群众中,由官方正式承认下来。
李德先生的文章有如下的一句话,指出在试图任何币制改革之前必须采取的步骤。过句话就是“应给这个国家适当的财政管理”。直到中国政府能看到必需要聘请一位富有经验的西方理财专家来研究这个广大富绕帝国的财政管理,并引其从混乱恢复秩序,则一切货币改革的讨论,皆为空谈。
三、外人主张设立由外国专家管理的国家银行,发行银两铸币和钞票
最近《京津泰晤士报》刊载了一系列的论文,其标题为:为中国建立一个没有金币的金本位制。他们对目前这个重要问题的讨论作了极有益的贡献。作者并拟出如下的方案:
1.1建立一个国家银行,其总行设于上海,并设分行于北京、天津、汉口、广州。
1.2发行银两铸币,其半币繁的成色应与一两币同,并发行两以下的各种辅币。
1.3停止中国元的铸造。
1.4授予国家银行铸币的独占权。
1.5现有的中国造币厂的厂址、机器、并尽可能包括一切人事,均由国家银行接收。
1.6授权国家银行发行两币兑换钞券,并备足够的银条(例如发行额的50%)应付持券人来兑现。
1.7国家银行应由熟练的外国银行家经理,但应受设于上海的中国理事会的指挥,而这个理事会只对北京的财政处负责。上海的理事会得有权聘请二至三位上海的外商领袖协助他们筹划一切。
……
3.3规定八个新的两币兄换一个英镑或同等重量的纯金。(即每两兑换二先合六便士)。
……
7. 为办理偿还中国英镑债款事务,设中国办事处于伦敦和纽约,即以中国政府存在国家银行的跟两,出售银两汇票,以换进伦敦或纽约的英鍗。
《北萨捷报》 1903年2月
四、外商商会讨论中国币制,主张先行统一货币。日本银行家为中国设计与日圆相连系的金币
所有那些认为中国迟早(并且愈早愈好)要走上文明国家的道路,采用金本位的人们,看到了在上星期四商会年会里,安德生先生的动议被全场一致通过,就一定更觉得有自信了。中国改变本位的第一步是采用一个统一的铸币,这是上海条约所规定了的,也是安德生先生的动议所主张的。…在日本,日本兴业银行经理仓田(Soyeda)在上月二十八日的经济学会里就这问题也发表了演说,他认为中国采用金本位没有什么严重的困难,他的设计是:
1.金币应声明为中华帝国的本位币。
2.目前金本位币的流通应只限于通商口岸。在其他地区,在规定的年限内,白银应准许流通。
3.在内地流通的白银,应暂时规定一个法定价值,这个价值应即定为纳税以及一切交易的标准。
4.白银的法定价值应随着白银市价的变动而变动。
5.白银的法定价值应略低于白银市价。
6.现时流通的铜币应规定在若干年后禁止使用。
7.金本位币之外,应加铸银铜辅币。
8.政府发行的银币应准其按市价换黄金。
9.现时按海关两规定的关税及地方税等,均应按现行行市折合成金本位币。
10.一切关税均应以金本位币交纳。
11.应成立一个中央银行管理兑换银币及其他财政事务。
12.同时应成立一个各种通货的交换系统,银行应严格执行。
13.金本位币的重最和成色,应使其与日本币相同。
14.辅币的重量和成色应与日本的一样。
15.为了暂时的方便,这笔铸造金本位币及辅币的交易可委托日本造币厂或某个其他可靠的造币厂办理。
16.第一次发行在通商口岸流通的金本位币的数量应允等于贸易总额的十分之一,换言之,即大约五千万日元。
17.为了购买铸造这些硬币的生金银瑰,应发行相当数量的金公债。
18.应发行的辅币数量,可按人口每人2.5日元估计,即大约十亿日元。
19.假定采用日本发行兑换券的比例,即按人口每人三日元计,发行十二亿日元的兑换券,是没有防碍的,但在开始时,为策安全起见,发行额可暂定为三亿日元。
按照上述计划,发行十亿日元的辅币,这就政府对其白银的处理来说,是不会包含任何损失的。再就三亿日元的换券来说,应以一部份无利贷给政府,作为建立国家财政秩序之用。仓田认为有一亿九千万(疑系一亿日元之误,见下文,译者)日元金准备,足敷此项计划之用,而有了此项准备,全帝国就可能采用金本位。如此,则财政部有一亿日元的金准备,流通领域里有三亿日元的兑换券和十亿日元的辅币,总计共为十四亿日元。
中国担任此事的有权力者不会完全同意仓田的建议。中国不需要金币,借钱来发行金铸币,将使中国重复意大利的错误而得到同样的结果,即金币将以出厂的同样速度,从流通领域消失。由我们看来,对中国较好的针划,似乎还是二月间《京津泰晤士报》所披露的……即建立一个没有金币的金本位制。如所遇知,北京政府已认识到必须采取一些行动,已任命那桐研究这个问题,并向日本征求意见,但那桐或他的政府是否有足够的知识能鉴别他们所能得到的建议,是值得怀疑的。
《北华捷报》,190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