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政府大总统孙中山令:《财政部将江南造币厂归中央管理》 1912年2月22日

【民国机制币官方文献】 2024-04-14     49
临时政府大总统孙中山令:《财政部将江南造币厂归中央管理》1912年2月22日代理江苏都督应蕴宽呈称:案查江南造币厂经前清两江总奏办,鼓铸银铜各币,流通市面,接济饷项,以宁省款为其基金,所获余利,亦向归宁省支配,抵补各项不敷之款。是宁省所恃为利源者,该厂实为大宗。虽经前清度支部拟统一办法,议归国家办理,旋以该厂关系宁省利源,遂予改隶中央,本省

临时政府大总统孙中山令:《财政部将江南造币厂归中央管理》

1912年2月22日

 

代理江苏都督应蕴宽呈称:

案查江南造币厂经前清两江总奏办,鼓铸银铜各币,流通市面,接济饷项,以宁省款为其基金,所获余利,亦向归宁省支配,抵补各项不敷之款。是宁省所恃为利源者,该厂实为大宗。虽经前清度支部拟统一办法,议归国家办理,旋以该厂关系宁省利源,遂予改隶中央,本省饷源立绌,无法另筹抵补,因仍准留归宁省办理,由部颁发钢模,照式鼓铸,仍以余利备支本省应支款,俾于本省利源及度支部统一办法,两不相妨。可见宁省不得已之办法,在前清政府所以特准者,亦事势然也。

光复以后,亟应庚续办理,为维持本省财政之计,节经都督委任王宰善充该厂总办,俾得照常鼓铸,保全固有之利,俾支各项需要。

兹据该总办复称:奉委以后,节经调查该厂现在情形,并晤商财政部长陈锦涛,查悉该厂现经改归中央政府接管,等情。前来。不胜惊异。

伏查该厂向归宁省管辖,前清度支部不还予归并者,原以该厂余利所入,支给本省要政所需甚巨,因准留办。现值光复伊始,本省财源之滞,不可胜言,而善后之策,待支之款,正待筹划。加以军饷浩繁,近不容缓,罗掘无所,筹补为难。设并此固有之利,向所资为挹注者,听其骤失,目前大局何以支持?况国家财政所恃乎计臣之酌剂者,原期益寡裒多,得其平准,而非以损彼益此为政策。是该厂应归宁省接办,而中央政府只立于监督地位,毫无疑义。

抑都督更有进者,现正南北协议统一,关于财政事项,应如何通筹并顾,尚待踌躇,断非目前所能解决。

国有省有,必先察其性质,考其事实,预筹抵补之方,俾无碍于行政需要,复得议会之公决,始能定议。而日前宁省待支之款,万分紧要,无米何以为炊,断不能束手坐待。

言念至此,焦灼万状,再四思维,惟有恳请大总统鉴核,准将江南造币厂仍暂留宁省,照旧办理。并请指令财政部,迅将该厂点交王总办接办,俾资鼓铸而济饷源”等情。前来。

 

查造币权理应操自中央,分隶各省是前清批政,未可相仍。惟宁省行政之费,既赖造币厂为挹注,一旦失此利源,该省财力因而支绌,尚属实情。除批答外,合行令仰该部妥筹抵补之方,俾资行政之费。切切。此令。

据《临时政府公报》第十九号《大总统令财政部为江苏都督呈请将江南造币厂仍暂归宁省办理由》

引自《孙中山全集》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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