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造币厂呈财政部:《铸造新铜辅币原料作价事宜》及回复 1948年11月1日回复一、查本厂奉令鼓铸金圆券辅币,业于十月十日正式开铸,並奉钧部财钱库一字第7611号代电,以日本归还之铜镍币除可用部分外,由本厂改铸等因,所有首批归还之旧废铜元等拟即作为拨给本厂之原料,並拟照旧废铜元收兑价格计算价款,业于本月六日……呈请核示在案。兹查,铸造一分铜辅币成
中央造币厂呈财政部:《铸造新铜辅币原料作价事宜》及回复
1948年11月1日回复
一、
查本厂奉令鼓铸金圆券辅币,业于十月十日正式开铸,並奉钧部财钱库一字第7611号代电,以日本归还之铜镍币除可用部分外,由本厂改铸等因,所有首批归还之旧废铜元等拟即作为拨给本厂之原料,並拟照旧废铜元收兑价格计算价款,业于本月六日……呈请核示在案。
兹查,铸造一分铜辅币成本,因上项日本归还之铜辅铺币运费等项尚未结算,所以现时尚难计算实际成本,惟本厂并无周转资金,所有员工薪资及各项经常费用,胥赖收入铸费以资周转,兹拟在一分铜辅币铸费率未核定前,祈俯准暂照战前本厂铸造一分铜辅币铸费率,按旬照解送一分铜辅币面值90%收取铸费,俾资支应,俟铸费率核定后再行结算,理合呈请鉴核转函央行洽照,並乞俯赐指令祇遵。
二、
回复:
财政部指令,财余钱甲字第1102号,令中央造币厂
呈悉。
查修正金圆券发行办法所定辅币种类,已无分辅币,所有前已铸发中央银行发行之一分铜辅币,应即由该厂根据实际成本迅拟铸费率及结算办法呈候核夺,仰即遵照洽办具报为要,此令。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