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史研究论丛》:土地革命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货币政策 1986年

【苏维埃】 2023-08-12     536
中华苏维埃政府时期,除琼崖、湘鄂川黔两个根据地是沿用旧的货币,左右江根据地据说只铸造过银锭外,在中央与湘鄂西、海陆丰、鄂豫皖、闽浙赣、湘鄂赣,湘赣、川陕和陕甘九个根据地的银行,都先后发行了苏维埃货币。其种类有纸币、布币、银币等,以银币为本位,以纸币为大宗。据《中国革命根据地货币》收录土地革命时期货币,计一八二种。连同其它经济机关(所)

中华苏维埃政府时期,除琼崖、湘鄂川黔两个根据地是沿用旧的货币,左右江根据地据说只铸造过银锭外,在中央与湘鄂西、海陆丰、鄂豫皖、闽浙赣、湘鄂赣,湘赣、川陕和陕甘九个根据地的银行,都先后发行了苏维埃货币。其种类有纸币、布币、银币等,以银币为本位,以纸币为大宗。据《中国革命根据地货币》收录土地革命时期货币,计一八二种。连同其它经济机关(所)发行(的),总计在二百种以上。此外大多数根据地为开展苏区与白区间的贸易,还仿造了一些白区通用的货币。

土地革命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货币政策(主要内容):

一.   苏维埃应发行苏维埃货币。为着统一币制并帮助全体劳苦群众,苏维埃应开办国家银行并设分行,这个银行有发行货币的特权。

二.   国家银行应实行兑换货币。对外来的货币,须一律兑换苏维埃自己发行的货币。

三.   苏维埃区域内的旧货币,目前得在苏区内通行并消灭行市的差别。苏维埃须对这些货币加以清查和监督。

四.   对土著及大私人银行与钱庄,苏维埃机关应派代表监督其行动,禁止这些银行发行任何货币。

( 引自田茂章文章,原载《中国经济史研究论丛》,1986年四川大学出版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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