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苏维埃政府:《关于金融流通问题的布告》 1930年6月

【苏维埃】 2023-08-12     141
[闽西苏维埃政府“关于金融流通问题”的布告,1930年6月]金融为市面流通之物,无论时洋杂洋自当一体流通。查近来岩城市面只有时洋可以通行,其余如袁头毫、广东毫、福建官局毫以及各种杂版旧毫,俱不能行使,以致市面金融壅滞。本政府为流通金融起见,特规定各种杂版旧毫,凡是银质的每元十四角(即等于时洋一十七角半),各商店应一律行使,因为这些杂洋的银色实

[闽西苏维埃政府“关于金融流通问题”的布告,1930年6月]

金融为市面流通之物,无论时洋杂洋自当一体流通。查近来岩城市面只有时洋可以通行,其余如袁头毫、广东毫、福建官局毫以及各种杂版旧毫,俱不能行使,以致市面金融壅滞。本政府为流通金融起见,特规定各种杂版旧毫,凡是银质的每元十四角(即等于时洋一十七角半),各商店应一律行使,因为这些杂洋的银色实在比较时洋要好一点,我们正要乘这杂洋充斥的机会把这些银色好的杂洋集中到赤色区域的市面来,为此特行布告,希我商人一律遵照为盼。

( 引自许毅。闽西苏维埃政府布告第十六号,载中央革命根据地财经济史长编下册,第3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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