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军政府公报》,第50号 民国元年三月二十七日 1912年3月27日饬将军用票办法交省议会通过,民国元年三月二十七日三月二十二日准财政总长陈咨开:案准贵都督咨开:前准贵部盐电。饬将以前所发军用钞票样式、数目报部查考,如须续行印发,亦应呈部核准。等由。当转饰财政司查办在案。兹据复称:浙省军需浩繁,财政支绌,非发行军用票,不足以资周转,而维
《浙江军政府公报》,第50号 民国元年三月二十七日 1912年3月27日
饬将军用票办法交省议会通过,民国元年三月二十七日
三月二十二日准财政总长陈咨开:案准贵都督咨开:前准贵部盐电。饬将以前所发军用钞票样式、数目报部查考,如须续行印发,亦应呈部核准。等由。当转饰财政司查办在案。兹据复称:浙省军需浩繁,财政支绌,非发行军用票,不足以资周转,而维市面。曾经本司拟具军票章程,呈奉核准发行在案。查此项钞票,以一元为单位,分一元、五元两种。其发行票额二百五十万元。将来如尚不敷周转,不获已而续发,自当先期呈请转咨大部核准,以免流弊。合将军票数目及票式四纸,呈请核咨财政部备案。等情。前来。相应备文咨送贵部,请烦查照施行。等由。复准三月十七日函开:前寄公文一角,因票式漏未封入,特着邮寄票式四纸,合成一本,乞检收附卷,实为公便。各等由。
准此。查发行军票,固属一时救急之方,然滥发过多,致金融蹈危险之机,人民重担负之累,设非事前审度,必致后患无穷。兹准前因,则贵都督于利弊情形,必当洞鉴。惟此项军票,以二百五十万为额。目前之准备暨日后之收还,谅必成竹在胸,早有把握。此举关系于地方人民,实非浅鲜。应请将全案办法,咨文交贵省议会通过,以昭慎重。至将来如不获已,必须续发,亦请先咨省议会议决,再行咨部备案实为公便。等情。到本军府。
据此。合就令行财政司查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