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临时政府公报》,第45号,杂报 民国元年三月二十二日 1912年3月22日军用钞票通用式证,民国元年三月二十二日本部发行南京军用钞票,计分两种:其一注明三个月后兑换者,背面盖有部印,文曰:“中华民国财政部之印”。其一注明凭票即付者,正面右方盖有小戳,文曰“中央财政部发行之印”。左方有墨印签字。以上两种钞票,均可一律通用,并准随时到本部
《南京临时政府公报》,第45号,杂报 民国元年三月二十二日 1912年3月22日
军用钞票通用式证,民国元年三月二十二日
本部发行南京军用钞票,计分两种:其一注明三个月后兑换者,背面盖有部印,文曰:“中华民国财政部之印”。其一注明凭票即付者,正面右方盖有小戳,文曰“中央财政部发行之印”。左方有墨印签字。以上两种钞票,均可一律通用,并准随时到本部所设兑换所兑换现洋。合行通告,仰商民人等认明行用可也。